清徐縣能源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清徐縣能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能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能源管理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徐縣能源局
- 隸屬:清徐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全縣能源發展戰略、政策和發展規劃,起草有關能源規範性檔案,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涉及能源發展的重大規劃、政策和投資項目管理等,由縣發改局牽頭,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
(二)負責全縣能源行業管理。組織擬訂全縣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煉油等產業的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負責審批、核准、審核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負責組織項目竣工驗收。
(四)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監測全縣能源發展狀況,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擬訂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備規劃,提出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備收儲、動用建議,經縣發改局審核後,報縣政府審批,按程式組織實施。
(五)牽頭組織全縣節能降耗工作,擬訂年度工作計畫並推動實施。承擔能源行業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六)協調電力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運行管理。
(七)負責石油、天然氣等管道建設和保護。
(八)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農村電網和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九)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及其相關重大科研項目,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試點工程,積極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
(十)組織推進能源合作,協調對外能源開發利用工作。
(十一)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和進出口總量建議。
(十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清徐縣能源局局長:賈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