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縣環境保護局的成立時間是1996年,設有的機構有辦公室、 計畫財務科、污染控制科、法規科、監理所、開發監督科 、信息科、宣教科、政務大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徐縣環境保護局
- 地點:清徐
- 成立時間:1996年
- 性質:政府機關
簡介,機構職能,下設機構,
簡介
清徐縣環境保護局是根據清徐縣編制委員會[1995]18號檔案精神,於1996年成立的。清徐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機構職能
1、貫徹並監督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政策、法律、規定和標準、負責組織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組織環境監測。保障和改善我縣的環境質量。2、監督檢查並組織協調各部門、各單位執行國家、省、市、縣關於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規定和決定。3、提出我縣的環境保護規劃、計畫和實施的主要措施。4、負責對建設開發項目、新建工業區和城鄉的環保措施和影響的審查、審批工作。對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單位和個人,行使法律賦予的職權。5、組織環境監測、負責組織和管理全縣的排污收費工作。6、管理城鄉環境及組織城鄉環境的綜合治理,保障我縣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同步發展。7、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交流與推廣環境管理的先進經驗和環境污染防治的先進技術。
下設機構
辦公室、 計畫財務科、污染控制科、法規科、監理所、開發監督科 、信息科、宣教科、政務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