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縣房地局承擔著全縣房地產業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擬定全縣住宅建設規劃;參與全縣房地產業計畫、規劃、土地開發利用和城市建設的有關工作。 1、負責房地產行政執法工作。 2、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的房屋管理工作。 3、負責全縣城鎮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的各類房屋產權、產籍及交易管理工作,核發《房屋所有權證》。 4、負責制定全縣城鎮房屋舊城改造和經濟適用房開發建設管理的總體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組織實施。 5、負責全縣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安置管理工作。 6、負責對全縣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7、負責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8、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查管理工作。 9、負責全縣房地產業及相關情況的普查和調查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徐縣房地局
- 工作:擬定全縣住宅建設規劃
- 分類:計財科 局辦公室等
- 要點:《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機構及職責,地理位置,
機構及職責
局辦公室職責與任務 1、協調各職能科室及有關部門的工作; 2、負責公文的印製、收發、分批、傳遞、審核、催辦督查工作; 3、負責全局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和信息宣傳工作; 4、負責局機關檔案管理、公章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 5、負責信方接待和安全穩定工作; 6、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籌備工作; 7、負責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議案答覆督辦工作; 8、負責全局系統的交通安全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9、負責與省市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 10、負責局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計畫、工資計畫。 11、負責局機關的工資福利、保險工作,負責局系統自收自支單位工資的審批工作。 12、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財科職責 1、指導監督局屬各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對財務報表進行審查、匯總、上報。 2、編制、上報全局系統年度收支計畫,確保各項收支正常有序。 3、負責全局系統各項統計的匯總,編寫統計工作。 4、負責各項資金的核算和使用。 5、負責公房出售款、住房基金,維修基金的歸集管理。 6、負責歸集上繳縣財政和各項收入,負責與縣會計核算中心的業務聯繫。 7、負責全局系統各項統計的匯總,編寫統計分析、統計報表、指導、監督局機關各部門和局屬各單位的計畫統計工作。 8、負責實施局屬單位和審計工作。 9、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房管科職責 1、全面負責組織擬定全縣房地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擬定全縣住宅建設規劃。 2、負責指導全縣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 3、負責全縣房屋的產權、產籍、安全鑑定管理。 4、負責全縣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 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私房的政策性管理工作。 6、負責直管公有住房出售和拆遷補償工作。 7、負責直管公房的資產運營工作。 8、編制下達年度直管公房租金和維修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直管公房的維修、防汛、排危、搶險工作。 9、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房改科職責 1、擬定各個時期深化改革的房改方案及配套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2、編制全縣中、長期房改規劃和實施目標。 3、負責測算和制定全縣公有住房出售價格、房租標準。並對公有住房和集資建房組織評審。 4、負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建房和住房補貼的審批工作。 5、負責研究起草住房資金管理政策,制定並監督落實住房建設資金,公房出售款的歸集使用計畫。 6、定期對全縣房改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7、承擔縣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拆遷安置科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拆遷政策,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辦法。 2、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拆遷安置管理和監督工作。 3、負責拆遷單位資格,核發《房屋拆遷單位資格證》。 4、負責城市房屋拆遷審批工作,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發布房屋拆遷公告。 5、負責《房屋拆遷許可證》發放後拆遷安置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跟蹤管理。 6、負責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糾紛的調解、裁決。 7、負責拆遷上訪、信訪、訴訟案件的接待處理。 8、負責對全縣房屋拆遷管理進行業務指導。 9、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市場開發科職責 1、負責指導全縣房地產市場的管理工作。 2、負責房地產交易的行政管理和統計分析。 3、定期測算並公布全縣房屋重置價格,會同物價部門對房地產價格進行指導。 4、對房地產開發項目轉讓實施管理。 5、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6、對城鎮房屋土地有償轉讓及代收代繳土地收益金的工作實施管理。 7、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的審批、年檢和資質審定。 8、負責房地產諮詢、評估、經紀人等業務管理和房地產估價師註冊。 9、負責指導監督全縣物業管理工作,並對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進行審核、年檢。 10、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理位置
位於山西太原清徐縣城建設巷3號。
清徐縣房地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