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清徐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清徐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縣工信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縣商務局、縣民營經濟發展促進局牌子。

縣工信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和民營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和民營經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和民營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和民營經濟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全縣工業高質量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工業高質量發展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研究適應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三)制定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擬定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工業經濟運行中多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綜合協調。開展重要運行要素的保障協調。組織推進工業領域現代物流發展工作。
(五)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指導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資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含煤炭類項目)的核准、備案。負責全縣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信息產業園區的巨觀指導、規劃發展、組織協調和綜合管理工作。
(六)參與擬定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產業等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最佳化提升傳統產業。組織推薦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有關國家、省、市、縣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負責培育發展全縣戰略性新興產業,會同相關部門承擔全縣新材料、原材料、裝備製造、化學工業、消費品和電子信息等行業管理和產業促進工作。協調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製造和套用。
(八)綜合分析工業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指導行業和企業節能環保工作。參與擬訂全社會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的散裝水泥管理工作,繼續推動散裝水泥生產使用。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工作。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整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負責建立服務企業常態化機制,統籌推進服務企業工作。
(十)承擔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緊急狀態下重要物資生產組織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協調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推進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製造和套用。
(十二)負責全縣大數據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大數據產業的規劃組織實施、項目統籌管理等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四)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經濟技術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協調、指導、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參與指導管理民營科技企業。指導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建設,參與編制並組織實施民營經濟近期發展調控目標和措施。
(十六)參與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和新型商業業態的發展;推進科技進步、技術開發和新技術推廣套用。
(十七)負責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監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的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
(十八)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管理、技術目錄;落實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政策;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的工作。
(十九)擬定全縣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對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進行指導;推動農村市場體系建設。
(二十)按有關規定負責全縣汽車銷售、拍賣業、再生資源回收、報廢汽車回收、商業特許經營等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成品油市場及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經營主體的監督管理;負責餐飲業、旅店、洗浴、美容美髮、洗染等服務業等的工作。
(二十一)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參與組織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全縣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與涉及我縣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二十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定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負責協調外派勞務和出境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落實縣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申報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
(二十三)牽頭擬定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四)申報鼓勵類外商投資限額以上項目、特殊行業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事項;負責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申報工作;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
(二十五)組織指導縣屬國有工業企業和縣屬集體工業企業的改革、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十六)搞好本系統黨的建設、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及黨的其它各項工作。
(二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清徐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劉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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