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在法律法規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備案審查等工作。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縣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承辦行政賠償及行政裁決案件的相關工作。承擔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組織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對縣人民政府有關涉法事務進行研究論證。承辦縣政府法律事務,為縣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服務。
(三)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四)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五)負責擬訂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鑑定、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本系統法學教育、法學理論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論研究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並落實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八)指導本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
(十)承擔縣司法行政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職責。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負責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爭先創優、行風雙評。
2、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年度考核、任免、獎懲工作。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律師、公證員專業職務的評審工作。
4、負責本局機關幹部、職工工資晉升。
5、做好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
6、制訂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7、收集、分析和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
8、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新聞宣傳、提案辦理、機要、保密、文印、檔案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9、負責機關對外聯絡、接待、保障、基本建設等工作。
宣教處:
1、制訂全縣普法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部門、各行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負責縣直單位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輔導培訓,承擔縣普法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進一步深化依法治校,推進企業、鄉鎮、街道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開展普法依法治縣研討工作。
民調科:
1、指導全縣司法所、
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組織,開展民間糾紛預防、排查和調處工作,進一步提高標準化調委會創建質量。
2、指導和管理全縣司法助理員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教育管理和業務培訓、考核、發證、註冊工作。
4、管理和監督全縣歸正人員的幫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歸正人員的安置工作。
5、承擔縣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清徐縣司法局局長:李效維
地理位置
位於太原市清徐縣城美錦北大街1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