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性質
“協會”是純粹的民間性組織而非政府機構,主要功能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將逐步實現“維利、溝通、服務、協調、自律、管理”等功能。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移交的職能和承辦委託的任務,成為真正的行業協會。
“協會”在主管部門的關懷和指導、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廣大工程造價工作者和會員的努力下,將會以一個完全嶄新的、獨立的、民事性的行業協會出現在深圳特區,為特區的社會經濟發展作出應盡的貢獻。
協會宗旨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遵循國際慣例,按照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組織研究工程造價行業發展和管理體制改革的理論和實際問題,堅持客觀、真實、公正的原則,維護工程造價諮詢單位、造價專業人員及各方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
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遵守職業道德,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以及促進國內和國際間工程造價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業務範圍
(一)研究工程造價管理體制的改革、行業發展、行業政策、市場準入制度及行為規範等理論與實踐問題;
(二)探討提高政府和業主項目投資效益、科學預測和控制工程造價, 促進現代化管理技術在工程造價諮詢行業的運用, 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建議; (三)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承擔工程造價諮詢行業和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及職業教育等具體工作,研究工程造價諮詢行業的職業道德規範、契約範本等行業標準,並推動實施; (四)組織會員參與工程計價依據、計價辦法的編制及修訂工作; (五)對外代表深圳市造價
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組織和工程造價諮詢行業與國內、國際組織及各國同行組織建立聯繫與交往,簽訂有關協定,為會員開展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等對外業務服務; (六)建立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網路系統及資料資料庫,編輯、出版有關工程造價方面刊物和參考資料,實行會員資料信息共享制度,組織交流和推廣先進工程造價諮詢和管理經驗, 舉辦有關職業培訓和國際工程造價諮詢管理業務研討活動; (七)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造價管理機構委託培訓工程造價專業人員; (八)在國內外工程造價諮詢活動中,維護和增進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會員和行業間的有關問題,受理關於工程造價諮詢執業違規的投訴,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並向政府部門和有關方面反映會員單位和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建議和意見; (九)指導協會各專業委員會的業務工作; (十)組織完成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委託的其它業務。
協會業務
1.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委託,承擔造價工程師註冊(初始、變更、續期)工作;
2.負責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及年檢工作; 3.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對工程造價諮詢機構實施監督檢查; 4.開展工程招標投標、工程計價等的研究,舉辦研討會; 5.組織對外交流與合作活動; 6.對工程造價專業人員進行培訓; 7.傳達國內外有關部門工程造價及建設管理的信息。
協會會員
協會的會員分單位會員(或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其中個人會員又分為一般會員、資深會員和榮譽會員。後二種會員是屬境內外有關知名人士、資歷較深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須經常務理事會批准授予。 按照國際慣例,中介服務型企業和執業人員都必須加入同業協會的精神,本協會堅持“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原則,歡迎廣大工程造價工作者、專家、學者和造價諮詢單位加入。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協會”會員享有的權利有:(1)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3)有權使用本協會批准的稱謂;(4)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在本協會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資料,可優惠獲取協會編輯的書刊和信息資料等;(5)優先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國內外業務培訓;(6)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協會”會員履行的義務有:(1)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2)維護協會合法權益;(3)承擔並積極完成協會委託的工作;(4)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專業學習任務;(5)按規定交納會費;(6)向本協會反映情況;(7)加入工程造價網際網路並向網上提供資料。
協會組織機構
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一般情況每二年為一屆。 常務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每季度召開一次,討論決定協會的重大問題。 秘書處是協會的辦事機構,處理協會的日常工作事務工作。 會長是協會的法定代表人,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任期為二年,連續任期不得超過二屆。 協會內設“專家委員會”,在會長直接領導下開展處理重大業務問題,承接主管部門委託的課題研究任務。成為專家的條件是具有中級技術職稱以上或造價工程師資格,有十年從事工程造價管理實際工作經驗,經自己提出申請或會長推薦,協會常務理事會通過即可成為專家委員會的專家。
協會經費來源
1.會費; 2.社會或有關單位的資助; 3.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協會刊物
會刊——《深圳工程造價之窗》(月刊) 《深圳工程造價之窗》(月刊)是深圳市造價工程師協會的會刊,創刊於2002年,它以反映深圳地區和國內外工程造價信息及學術交流為主要內容。堅持“為中國建設工程造價領域的振興和發展、為工程造價經濟理論的繁榮服務”的宗旨,在宣傳國家和特區工程造價政策,報導重要會議和主管部門決策,傳播國內外信息,交流國內外同行經驗,組織理論研討和發表理論研究成果,推動: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業健康發展,提高工程造價管理人員的知識更新等方面,三年來的實踐證明,它發揮了正確的輿論導向作用。 《深圳工程造價之窗》設有的欄目有:“每月一談”、“協會視窗”、“來自權威的訊息”’、“造價專業論壇”、“工程招投標論壇”、“認識WTO”、“建材市場動態”、“深圳造價指數”、“海外資料庫”、“神州大地”、“環球傳真”、“案例分析選登”、“更新知識講座”等,從2005年第一期起,將新開闢“國內外房地產信息”、“外國人看中國”、“他山之石”、“社會熱門話題”、“香港工程投標價格指數”、“健康與衛生”等專欄,並將從原有的88頁增至120頁,進一步擴充內容和加大信息量,以滿足讀者的需求。它以其專業性、知識面、信息廣的特色,深受讀者的歡迎。
辦事準則
l、掌握政策、按章執行,堅持原則,立場堅定: 2、實事求是,科學公正,不偏不倚,恪守信用; 3、調查研究,資料可靠,充分協商,以理服人: 4、嚴肅認真,確保質量,講究實效,注意總結; 5、謙虛謹慎,誠實真摯,廉潔奉公,熱情服務。
行業公約
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諮詢行業公約
為維護建築市場秩序,規範工程造價諮詢業的行為,保障本行業的合法權益,促進工程造價諮詢業健康有序的發展,經全體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同意,特制定本公約。 一、本公約由深圳市造價工程師協會監督執行。 二、凡取得建設部、廣東省建設廳或深圳市建設局頒發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證書》(含外省、市進深單位),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造價諮詢活動的中介單位應遵守本公約。 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管理規定,依法執業,接受工程造價主管部門和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各方權益,維護工程造價諮詢業的信譽。 四、自覺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不分割、封鎖、壟斷工程造價諮詢市場,不超越資質證書核定的經營範圍承接工程造價諮詢業務,不轉讓、偽造、塗改、出租、出賣《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證書》、不與無資質單位聯合、掛靠、掛牌,不將承接的業務委託給非本單位或無資質的人員編審。違反本公約由協會責令改正,並送主管部門處罰。 五、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規定,堅持誠信為本的原則,守契約、重信譽,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不弄虛作假、隨意抬價、壓價或附加不合理條件,確保工程造價諮詢成果的質量。 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交易原則,以自有技術實力、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參與市場競爭;堅持客戶至上的原則,自覺維護客戶的合法利益,認真處理客戶的投訴,做好事後服務。 七、樹立企業品牌意識,健全內部質量控制、保密、資料積累、技術檔案、人事、財務等管理制度,提高執業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確保行業工作水準,維護行業良好形象。 八、諮詢收費按省、市物價部門規定執行,不得惡性壓價承攬業務。違反本公約由協會責令改正,並送主管部門處罰。 九、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應增強自我約束和相互監督意識,經常溝通信息,交流經驗,相互學習,相互支持,以求共同進步與發展。加強從業人員的自律教育,加強職業道德建設。 十、如違反本公約有關規定,自願接受深圳市造價工程師協會的調查處理。 十一、本公約由深圳市造價工程師協會首屆理事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自與深圳市造價工程師協會簽約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