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鹽田區城市更新局

深圳市鹽田區城市更新局

深圳市鹽田區城市更新局,負責本區舊城、舊村改造和重建的規劃、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工作。並結合本區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鹽田區城市更新局
  • 類別:事業單位
  • 地區: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
  • 簡稱:區城改辦(區重建局)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舊城舊村改造和重建的方針政策,推進城市建設。並結合本區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2、負責本區舊城、舊村改造和重建的規劃、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工作。
3、負責制定本區舊城、舊村改造和重建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目標,並協調相關部門分期分批將其納入全市統一規劃和年度計畫。
4、根據市、區城市建設的發展規劃,負責對本區舊城、舊村改造重建規劃編制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批准後的規劃方案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5、負責協調全區舊城、舊村改造重建開發項目的進展,聯繫國土、規劃、建設、城市管理、建築工程事務等職能部門,落實舊城、舊村改造工作任務。
6、負責本區舊城、舊村改造重建項目的立項、改造範圍、改造單位、改造方案和拆遷賠償安置方案等事項的初審工作。
7、負責對舊改合作建設單位進行資信審查。
8、負責本區舊城、舊村改造重建資金的使用及投資項目的管理工作。
9、負責同富裕工程的組織實施。
10、負責本區舊城、舊村內的土地收購儲備工作。
11、負責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更新規劃科
1、負責制定區城市更新項目統籌管理、策劃研究和規劃編制的組織協調工作;
2、負責區城市更新項目年度和中長期工作計畫並組織申報;
3、負責區城市更新項目專項規劃、設計方案及施工圖紙等論證、審查工作;
4、負責區城市更新相關工作的組織、宣傳、實施、協調、服務、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諮詢、業務培訓和民眾投訴等工作;
5、協調聯繫規劃、國土和改造單位等相關部門,做好區城市更新項目報批報建工作;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1、承擔文秘、會務、行政、後勤、信息、信訪、機要、保密、檔案、固定資產管理、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畫生育等工作;
2、負責組織區城市更新項目調研與擬定實施政策方面的工作;
3、負責區舊改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和支付工作;
4、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土地整備和拆遷事務中心
1、根據《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等國家、省、市有關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草擬全區土地整備和拆遷事務相關配套政策;
2、負責編制全區房屋拆遷、土地整備工作計畫;
3、負責制定政府投資或政府主導實施項目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土地整備等工作方案;
4、負責組織實施土地整備、房屋拆遷等具體工作;
5、負責全區土地整備、拆遷工作涉及的法律諮詢、民眾投訴及信訪工作;
6、建立並實施產權登記、土地入庫管理制度;
7、負責做好已徵收房屋、土地的管理工作;
8、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項目管理科
1、負責區城市更新項目的立項、拆遷、補償、安置以及土地儲備等有關方案的制定和實施;
2、負責審查區城市更新項目合作建設單位的資質等並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3、負責區市政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建設拆遷工作;
4、負責區城市更新項目工程質量及進度監督等工作;
5、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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