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陽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

深圳市陽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成立於2011年6月,是一家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陽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
  • 成立時間:2011年6月
發展歷程,服務內容,業務範圍,開展項目,機構榮譽,

發展歷程

深圳市陽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最初是深圳市社會工作試點階段(2008-2011)由深圳市民政局和深圳市婦聯打造的社工項目品牌。為順應《深圳市社區服務十二五規劃》推動社區服務發展要求,“陽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項目在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婦聯指導下完成項目向實體機構運營的轉型,並於2011年6月經深圳市民政局批准登記註冊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2016年1月,經中社社會工作發展基金會批准,設立“中社社會工作發展基金會陽光家庭社工·社區基金”;同年6月,被評定為深圳市本級5A級社會組織;同年11月,被國家民政部確定為全國第二批社會工作服務示範單位,所承擔運營的南山區花果山社區同時被確定為全國第二批社會工作服務示範社區。
2017年4月,被深圳關愛行動組委會評選為“深圳十佳公益機構” 。
2019年1月,經深圳市慈善會批准,設立“深圳市慈善會·陽光家庭護蕾基金”;同年2月,陽光家庭及其運營的17個項目中心均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GB/T19001-2016/ISO9000:2015 標準);同年10月,被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授予“美好社區計畫共營夥伴”。
2020年3月,通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標準)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 45001:2018標準)。

服務內容

業務範圍

1.為婦女兒童和家庭提供婚姻調適、家庭調解、婦女維權、青少年成長、居家養老、危機干預等服務;
2.為社區居民提供各類專業服務和社會服務;
3.開展社區鄰里互助和社會關愛活動;
4.社會公益項目和有關婦女兒童項目的研發和拓展;
5.承接政府部門委託的社工服務項目和其他項目服務;
6.開展社會工作課題研究、宣傳和學術交流活動、為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開展項目

深圳市陽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承擔了包括政府購買黨群服務中心項目、家庭服務中心項目、政府職能轉移行政視窗公共服務項目、社區綜合管理和信息化服務項目、園區女工和流動兒童以及家庭服務項目,此外還承接了包括政府、基金會、企業資助的“基層黨建引領社區治理創新”、“U站志願服務”、“交通勸導”、“青檸女苑”、“護蕾行動——反校園欺凌”、“陽光童年——河源共榮村留守兒童”、“童心圓——企業員工子女關愛”、“不倒翁——長者安全”等項目,同時還承擔了社工督導、專業培訓、項目孵化及運營以及課題研究等服務項目,服務延伸至山東、江蘇、福建、內蒙古以及廣東省內外8個城市,受益人群近50萬。

機構榮譽

2016年3月,被評為2015年度中國百強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2018年3月,被評為2017年度中國百強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2020年5月,被評為2019年度中國百強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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