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醫療衛生
深衛人中醫25號
法規內容
各醫療衛生單位、保健機構:
為了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醫改政策和《深圳經濟特區中醫藥條例》,不斷滿足廣大市民日益增長的健康保健服務需求,將中醫“治未病”的健康服務理念及其“簡便廉驗”的適宜技術推廣到各級各類醫院門診病區、社區健康服務中心和各級各類健康保健機構,率先實現《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中在廣東地區建立健全中醫“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體系的目標,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全市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基地
在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衛人委)統一領導下,按照統一組織、分類指導、分片負責、協調管理的原則,在全市建立一批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基地(以下簡稱培訓基地),組織開展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的理論培訓和實習指導工作。
市衛人委中醫處負責全市培訓基地的組織申報與確認工作。各級中醫院、中醫專科醫院、綜合醫院,以及具備中醫教學條件的醫學教育機構,應根據自身條件,積極申報為培訓基地。培訓基地的申報條件及其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二、實行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規範化管理
為了切實保證我市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工作質量,嚴格實行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統一師資教學、統一教材與教學大綱、統一考核發證等規範化管理。市衛人委委託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具體實施我市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各項工作。
(一)認真遴選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師資,實行教學師資統一聘任制度。
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師資從以下人員中聘任:
1、《中醫適宜技術推廣手冊》或《讓你不生病--健康.養生.治未病》編寫人員;
2、由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推薦的人員;
3、具備中醫副主任醫(技)師職稱以上自薦申請的人員。
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以上人員進行考核評定,對予以聘任的人員,由市衛人委統一頒發深圳市中醫“治未病”和適宜技術師資聘任證書。
(二)明確規範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科目,執行統一培訓教材與教學大綱。
全市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以《中醫適宜技術推廣手冊》和《讓你不生病--健康.養生.治未病》為藍本,參照有關教材,重點講授中醫“治未病”理念和20種中醫適宜技術。有關培訓教學與考核大綱由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負責組織深圳市中醫“治未病”和適宜技術培訓師資研究制定,報市衛人委中醫處批准備案。
(三)切實保證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工作質量,實行統一培訓考核發證制度。
全市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要認真貫徹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精神,堅持理論授課與實操教學相結合的方法,以實操教學為重點,嚴格執行理論考試與實操技能考核程式。凡經過統一考試考核合格者,由市衛人委頒發《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考核合格證書》,並授予深圳市醫學繼續教育Ⅱ類學分。具體考核管理辦法由市衛人委另行規定。
三、積極探索我市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人才培養與執業管理機制
(一)設立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執業崗位,嚴格執行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人才培訓與上崗制度。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根據本轄區中醫保健需求和本單位工作實際,確立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執業科室(或崗位)及其人才培養計畫,嚴格執行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人才培訓上崗制度。
(二)廣泛開展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人才培訓,鼓勵下列人員從事中醫保健活動。
中醫藥院校針灸推拿專業畢業、體育院校運動專業和康復專業畢業、以及獲得《保健按摩師》、《反射療法師》、《保健刮痧師》或《中醫刮痧師》、《足療師》等國家職業(高級技能以上)資格證書,而不具備醫療衛生執業資格的人員,可由本人申請,報名參加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舉辦的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執業崗位培訓和考核。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可以選聘其中考核合格者,在中醫執業醫師指導下從事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相關的職業技能工作。
四、全面開展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與服務管理工作,促進我市中醫預防保健服務體系持續健康發展
組織開展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人才培訓與從業工作,是加快發展祖國傳統醫學,全面貫徹落實深圳市建立健全中醫“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體系的目標,更好地服務廣大市民民眾的具體體現,各級各部門要予以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納入“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醫改的重要內容。
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要認真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全市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與繼續教育工作中長遠工作規劃,不斷加強我市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基地建設與教學管理研究;嚴格執行教學師資持證上崗與學員學習考核發證等質量控制制度,切實保證我市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培訓質量與效果。
要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以市中醫院為龍頭,以各區中醫院為骨幹,以各級綜合性醫院為網路,以社區健康服務中心、各類社會醫療機構為基礎的中醫“治未病”及其適宜技術預防保健服務體系,力爭到2015年以前,在我市實現每個社區健康服務中心都能提供中醫“治未病”和5項以上的中醫適宜技術服務的目標。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