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擬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制定藥物政策,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衛生監督、計畫生育等服務網路。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功能。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指導幹部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中醫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
(十二)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研究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有關的衛生應急處置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委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貫徹落實健康中國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推進全過程監管,強化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五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力度,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改革委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配合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省、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依法參與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採樣檢測和診斷,出具技術調查報告,並及時通報市市場監管局,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做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市衛生健康委給予協助配合。
4.與市醫保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最佳化醫療資源配置,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秘書處(宣傳教育處)
職能介紹: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固定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調研、綜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輿情監測與應對工作。
工委辦公室
職能介紹: 承擔市委衛生工委日常工作,擬訂黨的建設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黨務、工青婦、統戰、僑務、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擔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政風行風建設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審批服務處)
職能介紹: 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標準。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普法工作。承擔全委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統一受理本委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證書發放、業務諮詢工作。負責聯繫政務管理機構。
財務處處
職能介紹: 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承擔衛生系統對口幫扶工作。
規劃和信息處
職能介紹: 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推進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體制改革和基層健康處
職能介紹: 承擔健康深圳戰略協調推進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等相關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服務。推進全科醫學體系建設。
科技教育和國際合作處
職能介紹: 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公共衛生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組織推進高水平醫院和醫學重點學科(專科)建設工作。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公共衛生和職業健康處
職能介紹: 組織規劃與協調全市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公共衛生管理政策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愛國衛生處(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職能介紹: 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督促、檢查愛國衛生工作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等工作。組織規劃與協調全民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
醫政處
職能介紹: 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醫聯體建設工作。
醫院管理和藥物政策處
職能介紹: 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技術風險防範,指導醫療事故爭議處理工作。
家庭發展和婦幼健康處
職能介紹: 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貫徹落實生育政策,承擔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中醫處
職能介紹: 擬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中醫醫療、保健、預防、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非中醫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推進中西醫結合,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發展。承擔中醫藥學術交流與合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
職能介紹: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和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