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創新局

深圳市科技創新局是深圳市的政府部門,主要負責擬訂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創新強市建設的規劃,以及促進科技發展、引進國(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等工作。

現任深圳市科技創新局黨組書記、局長是張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科技創新局
  •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區五樓
  • 性質:政府部門
  • 現任領導:張林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擬訂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創新強市建設的規劃,以及促進科技發展、引進國(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
(三)牽頭建立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負責擬訂市級財政科技計畫並實施。擬訂分管資金分配使用方案,對資金支出進度、績效、安全性和規範性等負責。負責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統籌科研誠信建設。
(四)擬訂全市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計畫、政策和措施,負責管理市自然科學基金。統籌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諾貝爾獎實驗室、基礎研究機構等創新平台建設。組織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編制市重大科技計畫(專項)、重點領域研發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對接國家和省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負責推進科技國防動員、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產學研結合相關工作。
(六)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發展。統籌推進全市科技公共服務體系、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統籌推進我市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規劃建設工作,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促進科技創新創業。
(七)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工作。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高端外國專家引進計畫,推動高水平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承辦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
(八)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組織開展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負責海外創新中心認定與評價。組織國(境)內外及區域間科技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國際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
(九)負責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以及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獎等的推薦提名工作。
(十)負責安全生產重大科技攻關及技術研究的組織指導工作,並在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安全生產重大科研項目投入、安全生產領域重大研究成果推廣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秘書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調研、綜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牽頭項目申請受理,承擔信息化、資產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審批綜合處)
擬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推進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勵科技創新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牽頭科技統計和科技形勢分析相關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國(境)內外區域間的科技交流與合作。協調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協調深港創新圈建設,負責海外創新中心認定與評價。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計畫,牽頭科技金融有關工作。規範行政審批事項實施和行政執法行為,承擔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承擔科技幫扶、科技援藏援疆等任務。組織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智慧財產權示範園區建設工作,協助推進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城市建設工作。
資源配置和管理處
承擔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承擔市級財政科技計畫協調管理工作,協調委內業務審批系統的建設與完善,監督科技項目評審,指導科技評審專業機構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統籌協調國家、省科技資金使用管理,負責國家和省項目配套相關工作。承擔科技獎勵評定工作。組織全委財政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行政及基建財務等工作。
科技監督和誠信建設處
承擔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全市科研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信訪、投訴、申訴處理等工作。牽頭組織項目專家驗收和審計、項目績效評估,承擔科技計畫監督管理、統籌資金追償、內部審計等相關工作。
基礎研究處
擬訂全市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計畫、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管理市自然科學基金工作。組織國家、省、市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的建設、評估等管理工作。推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科學數據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承擔科技創新券相關工作。
實驗室和科研機構管理處
負責國家實驗室及國家實驗室深圳基地建設和承擔相應屬地管理服務工作。統籌推進廣東省實驗室、粵港澳聯合實驗室、深圳市基礎研究機構、諾貝爾獎科學家實驗室、國際科技信息中心等科研機構的規劃、建設協調和運營管理。擬訂創新平台分類考核評估標準並推進實施,承擔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工作。承擔享受進口稅收政策的研發機構、科普基地名單核定工作。
科技重大專項處(電子信息科技處)
承擔高新技術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重大專項布局規劃建議。對接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承擔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在深圳的實施。承擔科技國防動員、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電子信息、高端裝備製造、航天航空、海洋等領域科技產業專項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承擔相關領域重大會議和活動。
社會發展科技處(生物科技處)
擬訂全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專項政策和規劃,推動生物、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安全生產、農業等民生領域科技進步與協同創新。組織推進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建設,牽頭實施可持續發展專項。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承擔相關領域重大會議和活動。
高新技術處
承擔企業研發資助、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加計扣除、深圳質量、深圳標準等工作。牽頭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牽頭擬訂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擬訂全市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等領域科技專項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承擔相關領域重大會議和活動。
高新區統籌規劃處
承擔深圳國家高新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完善高新區、自創區規劃、政策等制度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高新區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組織高新區、自創區火炬統計調查及運營評價工作;建立健全高新區各園區監測評價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推進高新區、自創區間的交流合作。
高新區產業集群處
研究制訂高新區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高新區創新型產業集群布局與建設發展,促進高新區最佳化產業結構;推進高新區創新生態體系建設以及科技創新資源協同配置;負責高新區科技企業孵化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統籌高新區內市政府產權創新型產業用房的回購接收和配置管理。
高新區創新發展處
組織高新區國家級產業化基地建設發展工作;協調高新區產業用地相關工作;統籌高新區各園區創新載體布局,協調各園區重大項目布局和專業園區建設;推進高新區相關市政府投資項目規劃建設;承擔高新區開發建設平台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高新區各園區建設發展。
外國專家和科技人才服務處
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智力、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高端外國專家引進計畫工作,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開展廣東省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及永久居留資格推薦。組織實施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引進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專項工作,參與實施“鵬城孔雀計畫”相關工作。承辦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
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黨群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林
黨組成員、副局長(正局職):方琳
黨組成員、副局長:鐘海婁岩峰、邵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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