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環境衛生管理處

深圳市環境衛生管理處是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直屬單位。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指導、監督、檢查各區環境衛生工作,組織全市性環境衛生管理重大活動和專項治理行動,協調全市環境衛生質量管理問題。
(三)參與全市大中型垃圾轉運站、處理廠(場)等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及竣工驗收;監督、協調、指導各區環衛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市政府投資的有關環衛項目的建設。
(四)組織實施生活垃圾處理特許經營,依法核發餐廚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行政許可證,監管全市大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運營;指導各區開展城市生活垃圾運輸車輛的準運管理。
(五)負責特區內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及使用的監管,監督、指導特區外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及使用管理工作。
(六)監督、指導及規範管理全市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市場。
(七)負責全市環境衛生的社會宣傳教育,組織環境衛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革新開發引進及推廣套用工作。
(八)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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