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評定指引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19版)》檔案精神,進一步推動全市各級各類安全教育基地(含安全教育場館、展館、體驗館等,下同)建設,充分發揮安全教育基地宣傳教育功能,深圳市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應急管理局)決定在全深圳市範圍內開展安全教育基地等級評定工作。為確保評定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指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評定指引
  • 發布單位:深圳市應急管理局
全文,政策解讀,一、制定背景,二、制定目的,三、政策依據,四、主要內容,五、適用範圍,六、實施期限,

全文

  一、評定目標
  支持和引導全市安全教育基地專業化、規範化發展,有效整合全市各級各類安全教育基地資源,著力提升安全教育基地發展質量,充分發揮安全教育基地普及安全知識、宣傳安全理念、培養安全行為的功能,為廣大市民和各行業各領域從業人員提供針對性、有效性、全方位安全知識服務,增強全民安全意識和安全素養,築牢城市安全發展的基礎。
  二、評定範圍和程式
  (一)申報範圍
  全市範圍內對公眾開放的安全教育基地。
  (二)申報程式
  各級各類安全教育基地結合自身實際,對照評定標準,準備相關證明材料作為申報材料,並提交市應急管理局審核。
  (三)資格審查
  市應急管理局對各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完整性和規範性審查,以確定申報單位的參評資格。
  (四)考核
  市應急管理局邀請5名專家組成考核組,依據評定標準對參評基地進行實地考核,採取百分制提出考核等級評定意見。
  (五)公示
  市應急管理局將安全教育基地評定結果在局入口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六)授牌
  公示無異議後,市應急管理局對獲得等級評定的安全教育基地予以授牌。
  三、評定規則
  (一)評定標準
  1.場館條件(14分)
  (1)安全教育基地建築面積(6分)
  按照安全教育基地級別:區分市級安全教育基地、區級安全教育基地、街道級安全教育基地等不同等級,根據對應標準獲得相應分值。
  按照安全教育基地類別:區分綜合性安全教育基地、專業性安全教育基地、移動式或其他特色安全教育基地等不同類型,根據對應標準獲得相應分值。
  (2)各級各類安全教育基地應靈活設定場館主題空間、宣教培訓空間、公共活動空間、“學習強安”線下體驗空間、輔助空間等區域,空間規劃應具有系統性、靈活性。(4分)
  (3)各級各類安全教育基地根據功能區域需要配置相應智慧型系統,主要涉及基礎運行網路、計算機套用、模擬體驗、3D互動、“學習強安”線下體驗設備、遠程載入、升級管理、音視頻資源管理等。(4分)
  2.場館主題(6分)
  (4)不同級別和類別場館主題(6分)
  按照安全教育基地級別:市級安全教育基地應涵蓋公共安全知識、認識災害、感受災害、體驗災害等方面主題;區級安全教育基地主題應緊扣本區國民經濟發展、產業布局及特點、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實際需要;街道級安全教育基地主題應凸顯認識災害、感受災害並結合社區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展示內容科學準確、切合主題、突出重點。
  按照安全教育基地類別:綜合性安全教育基地應根據城市公共安全隱患、易發多發類自然災害、工礦商貿企業類型、客群群體等不同特點,面向市民、企業從業人員和中小學生等群體,普及涵蓋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板塊的綜合性安全知識和常見的事故隱患,提升不同客群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的意識和技能水平;專業性、移動式或其他特色安全教育基地應以區域、行業領域的風險為重點,面向特定對象,側重於宣傳教育內容的針對性。
  3.運營團隊(14分)
  (5)專業講解團隊人數(10分)
  按照安全教育基地級別:市級安全教育基地、區級安全教育基地、街道級安全教育基地需配有面向中小學生、普通市民、各行業從業人員等不同群體的專業講解團隊,團隊成員需取得至少一項專業資質。
  按照安全教育基地類別:綜合性安全教育基地、專業性安全教育基地、移動式及其他特色安全教育基地需配有面向中小學生、普通市民、各行業從業人員等不同群體的專業講解團隊,團隊成員需取得至少一項專業資質。
  (6)救護人員和專業物業管理人員人數(4分)
  按照安全教育基地級別:市級安全教育基地、區級安全教育基地、街道級安全教育基地均需配有持證救護人員及專業物業管理人員。
  按照安全教育基地類別:綜合性安全教育基地、專業性安全教育基地、移動式及其他特色安全教育基地均需配有持證救護人員及專業物業管理人員。
  4.宣傳推廣(20分)
  (7)通過安全文化牆、展覽圖板、線下體驗館等多種渠道開展安全宣傳教育,營造學習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濃厚的氛圍。(12分)
  (8)豐富宣傳載體,藉助線上各類平台,開展安全知識講座、線上科普、線上參觀等各類宣傳活動,擴大安全教育客群群體。(8分)
  5.參觀培訓(8分)
  (9)參觀接待總人數(8分)
  按照安全教育基地級別:每年到基地參觀體驗、參加基地組織的場館外活動、通過線上參觀安全教育基地、觀看基地線上上設定的安全知識培訓課程等人次均納入到基地年度參觀培訓總人次中,各級安全教育基地根據年度到基地參觀培訓總人次獲得對應分值。
  按照安全教育基地類別:每年到基地參觀體驗、參加基地組織的場館外活動、通過線上參觀安全教育基地、觀看基地線上上設定的安全知識培訓課程等人次均納入到基地年度參觀培訓總人次中,各類安全教育基地根據年度到基地參觀培訓總人次獲得對應分值。
  6.便民服務(8分)
  (10)以為民、便民、利民為服務宗旨,圍繞方便市民、中小學生和各行業各領域從業人員等不同群體到基地參觀培訓、學習安全知識和技能,而提供系列便民服務。(8分)
  7.服務質量(4分)
  (11)制定了健全的接待服務制度,接待信息記錄完整;每季度通過隨機發放調查問卷方式,獲取參觀者對安全教育基地講解質量、服務、體驗感等方面的整體評價,有效回收調查問卷不少於100份,且滿意率達90%及以上獲得滿分,單月被投訴3次以上則不得分。(4分)
  8.配套管理(8分)
  (12)監控設施完備,監控影像資料保存不少於30天;消防控制及火災報警系統完備;內部運營管理制度健全,內部機構設定合理;基地設備設施維護台賬、各類宣傳活動台賬、宣教產品投入台賬等各類檔案完備。(8分)
  9.安全保障(8分)
  (13)制定合理的安全教育基地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適合安全教育基地的應急預案,配有安全保衛人員,並定期開展演練;場館安全標識規範,消防逃生通道暢通;未發生過安全責任事故。(8分)
  10.爭優創先(10分)
  (14)積極參加全國、省、市各類科普宣傳、法制宣傳、安全教育等基地評選或各類安全知識宣教競賽,加強與不同領域安全教育基地的交流合作,鍛鍊講解團隊業務能力,提升基地服務水平,擴大社會影響力。(10分)
  以上評分標準中,既可按照不同級別,也可按照不同類別評定的選項,由考核組根據申請單位的申報材料及實際情況,擇一類評定。
  (二)級別評定
  總分值為100分。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基地評定為一級安全教育基地(學習強安線下體驗館);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的基地評定為二級安全教育基地(學習強安線下體驗館);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80分以下的安全教育基地評定為三級安全教育基地(學習強安線下體驗館)。
  (三)級別調整
  為提升安全教育基地建設水平,市應急管理局將每兩年對已獲得相應級別的安全教育基地進行不定期檢查抽查,並根據檢查抽查結果,對基地實行升級、保級、降級的動態調整機制。
  (四)退出機制
  市應急管理局對全市安全教育基地實行動態管理,經考核評定已獲得相應等級的基地,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撤銷其等級稱號:
  1.申請時提供虛假材料或採取其他手段騙取資格的;
  2.因安全教育基地布局發生較大變化,導致功能及條件無法滿足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活動的;
  3.未履行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義務,未能發揮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功能的;
  4.因自身原因向市應急管理局申請放棄基地等級稱號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
  6.其他應當撤銷稱號的情形。
  (五)實施期限
  本指引自2020年12月15日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和國務院安委辦《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19版)》檔案精神,進一步推動全市各級各類安全教育基地(含安全教育場館、展館、體驗館等)建設,充分發揮安全教育基地推進安全、應急、防災減災、職業健康宣傳教育“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的載體作用,努力構建安全示發展示範城市、健全城市公共安全體系。同時,通過調研發現,我市部分安全教育基地存在發展不協調、專業性不足、管理體系不健全等問題,為加快形成全市統一謀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的安全教育基地發展格局,市應急管理局擬通過定期開展全市安全教育基地等級評定工作,以鼓勵和引導全市各級各類安全教育基地高質量建設和發展,為確保評定工作順利開展,擬定了《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評定指引》(以下簡稱“評定指引”)。

二、制定目的

  支持和引導全市安全教育基地專業化、規範化發展,有效整合全市各級各類安全教育基地資源,著力提升安全教育基地發展質量,充分發揮安全教育基地普及安全知識、宣傳安全理念、培養安全行為的功能,為廣大市民和各行業各領域從業人員提供針對性、有效性、全方位安全知識服務,增強全民安全意識和安全素養,築牢城市安全發展的基礎。

三、政策依據

  (一)《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評分標準(2019版)》
  (二)《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
  (三)《廣東省安全委員會關於轉發<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評價和管理辦法>和<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評價細則>的通知》(粵安〔2019〕15號)
  (四)《廣東省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2020工作要點的通知》(粵安〔2020〕4號)
  (五)《深圳市2020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要點》(安委辦〔2020〕2號)
  (六)《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場館)建設指引》(深應急〔2019〕344號)

四、主要內容

  《評定指引》共三部分,分別對評定目標、評定範圍和程式、評定規則做出明確規定,其中評定範圍和程式對申報範圍、申報程式、資格審查、考核、公示、授牌6方面進行詳細闡述,確保整個申報和評定過程的合法合規性;評定規則部分則通過對評定標準、級別評定、級別調整、退出機制和實施期限5方面進行規定,確保整個評定過程的公平公正和評定後對基地實行靈活管理。主要內容如下:
  (一)確定了評定範圍。全市範圍內對公眾開放的各級各類安全教育基地(含安全教育場館、展館、體驗館等),均可結合自身情況,提交相應證明材料作為申報材料,提交審核評定。
  (二)明確了具體評定標準。評定標準中通過對安全教育基地的場館條件、場館主題、運營團隊、宣傳推廣、參觀培訓、便民服務、服務質量、配套管理、安全保障、爭優創先10個方面進行全方位、多角度進行考核,其中場館條件、場館主題、運營團隊、參觀培訓4方面則分別按照級別和類別分類設定評分標準,確保考核結果的科學性和公平性。
  (三)明確了等級調整和退出機制。市應急管理局對獲評相應等級的安全教育基地,進行不定期檢查抽查,並根據檢查抽查結果,對基地實行升級、保級、降級的動態調整機制;同時明確撤銷安全教育基地等級稱號具體情形。

五、適用範圍

  《評定指引》適用於全市安全教育基地(含安全教育場館、展館、體驗館等)分級評定工作。

六、實施期限

  本指引自2020年12月15日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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