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我局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根據《通知》要求,現將我局制度建設、行政決策、行政執法、依法接受監督、依法行政保障和普法工作等六個方面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制度建設方面
(一)強化流程控制。在市局、各分局和警種成立執法管理委員會,全面落實執法管理委員會制度,研究重大執法事項,討論重大敏感案件。整合現有信息資源,推進案件管理系統建設,系統已在試點單位進行試運行。探索建立派出所案件管理中心建設,由案管中心負責案件流程管理和檔案管理,目前已在試點單位進行試點。
(二)規範性檔案制定推行制度廉潔評估。我局制定規範性檔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規定的要求;不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事項;不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健全規範性檔案制定公眾參與機制,對關係到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規範性檔案草案,通過網上徵求意見、召開討論會、聽證會等形式,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做好公眾對規範性檔案異議處理工作。所有規範性檔案在發布前一律經我局法制部門合法性審核,並按要求在規定的載體上統一發布我局規範性檔案。同時在制定規範檔案的過程中,以規範權力運行為重點,加強對重要權力行使、自由裁量權設定、行政相對人權利保障等方面的評估,查找和防範制度設計和運行中的廉潔性風險,切實從制度上剷除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
(三)最佳化執法質量考評。全力推動執法考評工作的常態化、信息化,逐步加大日常考評在年度考評中的比重。年初我局對執法質量考評進行了大幅調整,提高了規範執法在市局績效考核中的分值比例,並將不在辦案區辦案,存疑不訴、絕對不訴案件等納入規範執法考評。同時嚴格按照工作安排,按季度順利完成規範執法考評工作。改革執法質量考評工作,設定執法曝光台,有針對性地發現整改執法問題,有力督促各辦案單位規範執法程式、落實執法制度、提高辦案質量。
二、行政決策方面
2015年度,我局進一步加強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嚴格遵守行政決策許可權和程式,落實重大行政決策聽取和徵求意見制度,發揮諮詢委員會的作用,專家意見成為我局科學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繼續堅持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凡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均交我局法制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同時健全決策監督機制,按照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要求,進一步完善重大決策的程式和規則,建立公眾參與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做好廣泛徵詢意見,充分進行協商;對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實行公示、聽證制度。對重要行政決策和行政決定進行集體審議;在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事先向社會公布、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並通過適當途徑反饋或公布意見採納情況;事先進行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的風險評估,保障決策民主化、科學化。
三、行政執法方面
(一)分解執法職能職權,落實崗位責任。按照設定的機構,明確劃分治安、刑偵、出入境、經偵、禁毒、派出所等部門的執法職責,建立執法投訴制度、財務審計制度、各警種執法規範、各警種執法服務標準等多項制度,把責任分解到崗位、落實到人。以執法程式規範為始終,嚴格依照國家行政管理法規,正確行使法律賦予的行政許可權、審批權、核准權、審查權,對已明文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堅決停止審批,無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行為發生,沒有發生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
(二)細化量罰標準,壓縮自由裁量空間。為促進執法執勤工作的標準化、程式化、精細化,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的執行情況進行回頭看,針對存在的不足以及法律法規的修改和新法的出台等,組織治安、交警、消防等警種對行政處罰量罰標準進行修改完善。進一步細化處罰標準,壓縮自由裁量空間,規範民警執法行為。
四、依法接受監督方面
(一)完善公檢銜接機制
今年以來,在前期公檢監督銜接的基礎上,我局進一步加強與檢察機關的溝通協作,充分發揮“檢察院案件共享平台”作用。對檢察機關在個案監督方面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轉遞至市、區兩級核查中心、執法考評等部門開展內部監督,促進公檢銜接機制在我局執法質量考評、個案核查、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方面發揮作用,提高基層辦案質量。
(二)暢通社會矛盾化解渠道
規範行政複議受理和審理工作,健全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進一步推進我局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工作。對於行政複議、國家賠償、行政訴訟中的重大、疑難案件,召集相關單位和民警進行集體研究討論,全面地分析案件問題,有效控制法律風險和社會風險。充分運用行政複議調解、和解這種新型處理方式,採取更為靈活的方式妥善結案。使行政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達到定分止爭、停訪息訴,節約執法資源的良好社會效果。為了充分保障賠償請求人合法權益,建設和諧社會,在辦理國家賠償案件中,我局始終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依法辦案原則,認真辦理國家賠償案件的理賠工作。對於複議案件堅持重證據、重程式,對案件的合理性、合法性進行全面審核。全面調查核實複議階段申請人提出的新的證據材料,努力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依法行政營造了良好的內外環境。
(三)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銜接機制
一是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規範流程、加強聯繫,為銜接工作開創廣闊的運作空間。“兩法銜接”機制建立以來,我局嚴格執行檢察機關制定的兩法銜接規範檔案,並在內部明確職責,決定由經偵部門牽頭,治安部門配合,法制部門督辦,進一步規範了辦案程式。提高了規範執法的水平。同時,我局還主動加強與市場監管、稅務、衛生、環境等部門的工作聯繫。市區兩級辦案部門多次前往紀委、市場監督、藥監、證監、保監、菸草、酒類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從業單位進行走訪調研和座談交流,有針對性地收集情報線索,並與行政執法部門建立了信息共享、執法聯動、快速檢驗檢測、大要案提前介入和“黑名單”曝光等多個制度,夯實了執法銜接和執法合作基礎,有效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工作的協調開展。
二是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有效遏制各類經濟犯罪。市“兩法銜接”機制建立以來,我局牽頭組織市場監督、藥監、證監、保監、銀監、菸草、稅務等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多次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相繼發起了打擊涉稅犯罪、打擊制假售假、侵犯智慧財產權和打擊非法經營證券等全國集群戰役和全市集中統一行動,集中搗毀一大批犯罪窩點,打掉一批犯罪團伙,切實形成打擊合力,有效維護了我市正常的市場、金融和稅收管理秩序。
三是充分利用“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有效反饋案件信息。自市人民檢察院開發 “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後,我局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對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審查,在規定法律時限內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決定。據統計,自“兩法銜接”工作機制正式建立以來,除個別案件確因證據薄弱、事實不清而退行政部門補充完善外,其他案件均在“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時完善相關信息,接受監督。
五、依法行政保障方面
(一)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法律知識培訓。今年,我局進一步健全完善領導幹部集中學法制度,把領導幹部的法治理念、法治思想和依法辦事能力,作為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通過開展集中學法、會議前學法和領導自學等形式,不斷提升領導幹部決策水平和執法能力,以法律約束行政權力,以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糾紛打下堅實基礎。為督促各執法單位的領導帶頭學法用法,制定下發基層科所隊領導主辦案件規定。通過對各單位各部門分管法制、執法的領導及執法單位負責人進行專題培訓,以此作為推進依法行政關鍵點,實現以點帶面的作用。
(二)組織開展執法培訓。執法培訓是提升執法主體素質的有效途徑。今年我局先後組織了行政訴訟典型案例講座、法治講座等全局範圍的法律知識講座,分別邀請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和深圳大學專家學者來我局進行授課,全局民警通過電視電話會議系統收聽收看.講座使廣大民警對規範執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對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提高辦案質量具有很大的指導意義。
六、普法工作方面
根據市、區有關普法工作的統一部署,我局抓住“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法治城市”的中心目標,聯繫實際、突出重點、不斷創新,認真落實 “六五”普法規劃的各項任務,在全局民警、轄區廣大民眾中積極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取得了較大成效。根據市依法治市辦(普法辦)關於《市民法治素養大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結合實際工作,多次召開各警種各部門協調會,討論落實措施,專門制定了《深圳市公安局開展市民法治素養大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我局還專門成立了後勤保障處、法制處、警察公共關係處、出入境管理處、人口管理處及各行政分局等部門組成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形成了多警種聯合、各部門參與的聯合宣傳模式,為我局持續深入推進市民法制素養大提升專項行動的各項工作部署夯實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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