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現公布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理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起止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時間:2019年
一、概述
  2018年,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條例》為指導,認真貫徹國家、省、市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規範公開機制、明確公開職責、提升公開質量,及時公布公安方面政策法規、通知公告,設定便民服務、警務動態、圖片新聞、治安義工等欄目,及時發布全局有關工作動態,確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各項任務落實到位,依法切實保障人民民眾對政府有關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我局通過網站、政務公開專欄等載體主動公開信息共87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我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主要類別有:機構職能類、政策規範性檔案類、財政信息類、公眾參與類等。內容涉及戶政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多種業務類型。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上級部門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合理界定信息公開範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共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四、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全年共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0宗,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訴訟0宗。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下取得了進步,但也清醒地認識到,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公開政府信息的主動性不夠強;二是公開的內容和形式不豐富;2018年,我局將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繼續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在今年工作圓滿完成的情況下,穩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保證信息的客觀和真實,按程式主動公開信息,把此項工作抓好、抓實。
  (二)利用網路、電視、手機簡訊和報刊等多種形式多渠道公開信息,用更為有效和直接的方式讓民眾了解到此項工作,擴大信息覆蓋面、提高民眾知曉率,徵求民眾意見,更好地開展和民眾的互動。
  (三)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在確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繼續做好信息公開,不斷鞏固和擴大工作成果。針對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加大宣傳力度,讓公眾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詢方式和基本內容,通過宣傳使民眾正確行使好權力,不斷增強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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