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區人力資源局

深圳市光明區人力資源局

深圳市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是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陳思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光明區人力資源局
  • 辦公地址:光明區華夏二路光明商會大廈17樓 
  • 所屬部門: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陳思凱(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歷史沿革,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人力資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決策和部署,擬定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及其市場職責,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指導、監督企業執行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四)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五)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以外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認定及相關管理工作。
(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值班、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機關黨建、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資產管理、內部審計、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承辦、協調和落實本局依法行政工作,對本局擬作出的重大或具有爭議性的具體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處理涉訴案件、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
人力資源配置科
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統一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力資源管理政策,負責指導、監督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開展編外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負責規範全區編外人力資源配置工作。做好職業介紹機構的備案和監管工作,規範職業介紹活動。做好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備案工作,綜合管理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鑑定機構。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承擔轄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勞動、人事和社保方面爭議的調解、仲裁工作,勞動人事仲裁員管理及培訓、勞動人事仲裁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勞動管理科
承擔全區勞動執法的業務領導和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重大和跨街道勞動執法和調處重大勞資糾紛。推行集體協商制度,建立完善三方協調機制。開展欠薪保障、勞務派遣許可審批、用人單位特殊工時審批、裁減人員方案審核及未成年工備案、監督等工作。
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承擔人力資源(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引進、流動工作。負責開展企業人才招聘、就業創業培訓及指導、公共就業服務。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等工作。組織開展技能人才引進及培育、職業技能培訓鑑定、職業技能競賽等工作。指導機關事業單位以外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認定及相關管理工作。指導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鑑定工作,貫徹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立和完善區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協調和指導區就業創業工作;制定居民就業創業政策、指導居民就業創業(含生源畢業生),規範失業人員和外來勞務工就業管理;研究制定區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和就業再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對區級就業再就業資金和上級下撥的促進就業創業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核和監管;承擔區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實施人力資源交流的政策、法規,引導供需雙方開展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人力智力交流。協調做好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5日,深圳市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正式掛牌。

現任領導

局長:陳思凱

獲得榮譽

2021年6月,深圳市光明區人力資源局黨支部被評為深圳市先進基層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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