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濱縣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是淮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濱縣城市管理局
- 外文名:Huaibin County Urban Administration Bureau
- 辦公地址:淮濱縣東湖南路1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擬定相關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縣城區城市管理工作的統籌決策,編制中長期城市管理規劃目標,制定年度城市管理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市污水處理、燃氣、熱力、市容環衛等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和行業資質審查報批工作;承擔全縣公共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指導與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推進城市管理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四)負責縣城區利用現代數字信息技術,推進城市管理數位化、精細化、智慧化建設和管理工作,以及城市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燃氣行業的統籌、協調、監督、管理。負責燃氣經營許可;負責燃氣經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監督管理,聯合相關部門查處非法燃氣經營活動和對燃氣接收站、儲存站、儲配站、燃氣汽車加氣站、瓶裝燃氣供應站和銷售點等燃氣經營、存儲場所進行安全檢查,承擔燃氣相關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縣城區的市政基礎設施及道路的管理和維護(含道路的大修、中修等);負責城市橋樑的管理和維護;負責縣城區道路路燈照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負責縣城區環衛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負責縣城區公園、廣場、綠地的管理和維護;負責縣城區內城市防汛排澇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七)承擔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職責。負責組織擬訂縣城區街道景觀、城市路燈、夜景照明方案設計和運行管理,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城區戶外廣告及宣傳品設定的審批管理;負責實施縣城區主次幹道(廣場、空地)等地上、地下公共空間占用權的有償使用和市場運作;負責沿街建築立面容貌和臨街景觀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主要街道臨時建築物的外部裝修、搭建的審批。
(八)承擔城市環境衛生和污水處理管理職責。負責擬訂縣城區環境衛生髮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城區環衛基礎設施的選址、布局和實施;負責全縣環境衛生保潔及作業市場的監督管理、績效考評;負責縣城區生活垃圾二次轉運站、垃圾無害化填埋處理場等環衛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負責縣城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及運行監管;負責垃圾焚燒發電廠的建設及運行監管;負責餐廚廢棄物處理設施的建設及運行監管;負責固體廢棄物處理設施的建設及運行監管。負責對縣城區環衛設施、設備進行規劃、建設(或配置)和管理,負責城區主次幹道、公園(遊園)、廣場的清掃、保潔。
(九)承擔全縣城市園林綠化工作職責。負責組織擬訂縣城區園林綠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綠化工作;負責對中心城區的路網、廣場、公園、遊園、小區等綠化建設規劃、養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園林綠化作業市場的管理。
(十)負責縣城區城市防汛的組織協調工作和督促檢查。
(十一)負責制定全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規範和執法行為規範;負責組織全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業務培訓和綜合考核;負責全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法律法規普及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系統內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督察、考核和規範化建設。集中行使城市規劃區範圍內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監察(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參與各小區的規劃驗收工作。
(十三)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制訂;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評審和工程竣工驗收;參與縣城區市場建設規劃項目的審核;參與縣城區城市公交線路的新辟、調整及站台新建、擴建、改建的審核;參與城區主次幹道兩側新建項目竣工驗收和新建住宅小區的綜合性驗收;參與涉及城市容貌、城市交通秩序及縣政府規定應當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參與的其他事項。
(十四)負責縣城區供水、污水、垃圾等公用事業規費的徵收、監督和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分工
與縣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城鎮燃氣由縣城市管理局監管,城鎮門站以外的天然氣管道輸送由縣應急管理局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起草年度計畫、工作總結和重要綜合性檔案;承辦上級對本單位年終考評、考核的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承擔城市市政、市容環衛、燃氣、熱力、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等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項目工程預決算的審核、報送;負責維修、養護建設資金管理和工程預決算審核、報送;負責系統內計畫財務工作和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監督管理系統內各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系統內行業統計工作。
(三)人事宣教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系統內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工作。承擔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宣傳、網路信息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與媒體的溝通協調、輿情應對工作;負責單位入口網站的建設、運行和管理工作。
(四)市政建設管理股。負責城市市政行業管理與指導工作;負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負責招投標工作;負責項目工程預決算的編制工作;負責編制城市市政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下達環衛、照明、排水、供水、園林綠化、污水處理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施工計畫、任務;協調工程管理工作,參與工程質量評定、驗收、交接工作;負責市政工程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
(五)公用事業股。負責編制全縣公用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污水處理、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資質審查、報批和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局屬企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推動“放管服”工作。負責全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六)政策法規股(督查室)。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負責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的指導、培訓和考核;負責制訂行政處罰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審核以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名義發出的各種行政處罰文書。負責全局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全局中心工作的督查檢查和落實;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單位制度紀律考勤考核工作;參與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工作。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單位地址:淮濱縣東湖南路1號。
辦公時間
(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現任領導
王琪:淮濱縣城市管理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