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組織部

淮安市組織部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淮安市機構改革方案》(蘇委[2001]136號)和市委、市政府《淮安市市級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淮發[2001]24號),保留市委組織部(掛“市委組織員辦公室” 牌子),設立市委企業工委,與市委組織部合署辦公,為市委工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市組織部
  • 外文名:Organization Department of Huai'an City
  • 辦公地址:江蘇省淮安市
  • 性質:組織機關
  • 行政級別:市部級
主要職責,職能,

主要職責

市委組織部是市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建設,探索和指導各類新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指導、協調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發展和管理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的工作研究。
(二)提出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市管幹部的考察和辦理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審批手續;研究和指導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風建設。
(三)研究制訂幹部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工作。
(四)按照上級要求,推進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指導和實施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工作。
(五)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督促,及時向市委和省委組織部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六)指導、規劃、協調、檢查幹部教育工作;組織市委管理的幹部和部分中青年幹部以及組織部門幹部的培訓;指導幹部培訓基地建設。
(七)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加強對知識分子工作的巨觀指導;抓好專家和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
(八)負責對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監督,承辦有關幹部問題的審查和調查核實工作。
(九)制訂或參與制訂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省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

1、督促全市國有企業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指示、決定。
2、負責市、省屬國有企業黨的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3、負責市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日常管理工作、協助國家、省有關單位做好在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的具體工作。
4、負責監督檢查市、省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情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5、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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