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潘集區民政局

淮南市潘集區民政局

淮南市潘集區民政局是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淮南市潘集區民政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區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潘集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區政務新區民生大廈五樓民政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淮南市潘集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擬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措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執行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負責報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年檢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區內重要以及跨區界的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審核報批工作。
(六)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十)落實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貫徹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區委、區政府和區委編委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潘集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現任領導

陳曉芳:潘集區民政局局長
王 嬌:潘集區民政局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黨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法制、幹部學習及調研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及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建議、議案、提案、保密、接待聯絡、電子政務、安全保衛、後勤保障、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區劃與社會工作辦
貫徹執行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負責報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年檢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區內重要以及跨區界的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審核報批工作。
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落實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貫徹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負責區委、區政府和區委編委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
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三)婚姻登記管理處
負責辦理婚姻登記、收養登記;補發婚姻證件;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撤銷受脅迫的婚姻;宣傳婚姻法律、法規。
(四)基層政權社區治理辦
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措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貫徹落實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五)殯改辦公室
負責全區殯葬改革工作,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喪葬習俗的改革。
(六)社會組織管理辦公室
擬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以及財務、收費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擬訂社會組織發展規劃,負責全區性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組織的信息管理工作,協調各社會組織與業務歸口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之間的關係,監督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並依照管轄許可權進行執法監察;負責社會組織的行政複議工作;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審批事項。

人員編制

潘集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辦公地址

淮南市潘集區政務新區民生大廈五樓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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