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淮南市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淮南市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潘集區財富時代對面建設銀行2-5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淮南市潘集區
  • 現任領導:李琪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現任領導,人員編制,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計畫、方案、措施,並監督實施。
2、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工作;辦理區屬企業的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的名稱,頒發有關證照;查處違反企業註冊管理法規的行為。
3、組織實施各類市場(包括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生產要素市場、文化市場及其他特殊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和監督;監督管理租賃櫃檯經營活動、商品展銷會和糧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4、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及其他市場交易違法違章案件,依法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5、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6、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7、依法監督管理經濟契約,組織查處違法契約案件,打擊契約欺詐行為,調解契約糾紛;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和以企業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登記工作;監督管理拍賣活動。
8、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組織查處違法違章廣告。
9、負責商標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假冒商標案件、商標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標侵權案件,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初審並推薦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監督管理商標印製;管理轄區內特殊標誌,監督和指導商標民間社團組織的工作。
10、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1、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領導幹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局的人事工作;管理機構編制;管理財務經費、國有資產、裝備、基建等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
12、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印章管理、文電、政務信息、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督查督辦、政務公開、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宣傳活動。參與市場監督管理方面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後勤管理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網站建設及運行維護管理等工作。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選拔任用及備案、機構編制、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班子考核等工作。指導全局意識形態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擬訂本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計畫,組織本系統幹部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負責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等方面的工作。承辦單位人員出國的政審工作。辦理工作人員的招收、錄用、轉正、定職、定級、晉級、退職、退休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內設機構及派出機構目標管理和效能建設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管領域軍民共建深度發展等工作。
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規範執法程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權責清單及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的動態調整,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
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編制市場監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市場監管領域重大安全信息和應急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承擔產品質量、特種設備、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餐飲質量等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監督管理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推進社會共治。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全區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參與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二)註冊登記股。
擬訂全區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登記註冊工作及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依法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備案等工作。
擬訂全區信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維護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全區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承擔區政府查處取締無證無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配合區委組織部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指導個體私營經濟企業協會工作。
(三)經濟檢查執法股
貫徹執行國家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據授權承擔有關反壟斷相關工作,按要求協調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依法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依法查處混淆、商業賄賂、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等工作。
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貫徹執行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工作。貫徹落實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擔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承擔專利強制許可、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等有關工作。落實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的政策。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貫徹執行全國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戰略和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區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智慧財產權信息加工標準制定相關工作,推動信息服務的便利化、集約化、高效化。承擔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相關工作,研究分析和發布智慧財產權申請、授權、註冊、登記等信息工作。
組織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承擔政府經濟發展各項指標的分析、分解、落實、督查工作。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開展涉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專項活動。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專業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指導各類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組織實施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依法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依法查處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等行為。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區影響或跨鄉鎮的大案要案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
(四)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股。
擬訂推進質量強區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貫徹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協調各級各類質量獎評審活動。
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的工作制度、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承擔產品質量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產品質量、食品安全、藥品質量、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等監督抽檢計畫,依法公布相關信息。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問題化妝品、問題藥品、不合格食品等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貫徹執行國家特種設備目錄和安全技術規範,擬訂相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B類)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和參與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統一審批、編號、發布等工作,承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和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相關工作。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重大違法行為。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承擔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擬訂實施認證、合格評定和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規劃指導認證行業、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並協助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股。
負責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等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分析預測及編制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的報告和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區直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
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負責藥品零售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對藥品零售環節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提出改進和完善監管制度機制的建議。承擔監督和指導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組織指導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現場檢查。依許可權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組織指導查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參與相關安全事故調查工作。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掌握分析化妝品經營環節安全形勢,擬定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並依職責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組織查處化妝品流通環節的違法行為,參與相關化妝品安全事故調查等相關工作。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掌握分析醫療器械安全形勢,組織查處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參與相關醫療器械安全事故調查。
(六)消費維權執法股
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承擔市場監管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來訪接待等工作。承擔網路交易糾紛的協調工作。指導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的消費維權工作。
黨支部。負責黨務、宣傳、黨群工作。

派出機構

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轄七個市場監督管理所:
一、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北城市場監督管理所
主要職能:經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北城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二、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泥河市場監督管理所
主要職能:經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泥河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三、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蘆集市場監督管理所
主要職能:經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蘆集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四、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潘集市場監督管理所
主要職能:經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潘集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五、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古溝市場監督管理所
主要職能:經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古溝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祁集市場監督管理所
主要職能:經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祁集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七、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高皇市場監督管理所
主要職能:經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高皇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現任領導

李琪: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人員編制

潘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定編公務員72名。

獲得榮譽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