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相山區財政局

淮北市相山區財政局

根據《中共淮北市委辦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相山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發〔2015〕6 號)和《中共相山區委、相山區人民政府印發〈相山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相區發〔2015〕2 號)精神,設立相山區財政局(加掛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為主管全區財政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北市相山區財政局
  • 成立時間:2015年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和財政財務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依法理財、依法行政;擬訂我區財政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擬訂我區經濟發展政策,推進我區經濟和社會穩定發展;擬訂區政府與鎮辦、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負責建立並完善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在內的政府預算體系;推進預決算公開;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完善預算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機制。
(三)負責全區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擔區本級財政收支管理責任,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情況;組織編制和審核批覆部門預決算;完善區對鎮辦和鳳凰山經濟開發區財政體制;指導鎮辦和鳳凰山經濟開發區財政工作。
(四)負責擬訂我區財政國庫管理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資金撥付和使用的監管,管理財政資金賬戶,負責總預算會計核算、國庫現金管理和地方政府債券的還本付息;建立健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及相關評價體系;指導行政、企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
(五)負責參與擬訂產業、基建投資、經濟貿易、科技、教育、文化、住房、土地、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政策和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保障、住房保障和土地出讓支出。
(六)負責參與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評審,建立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其它各項財政補貼資金的管理;監管地方金融;負責財政對農業投入的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承擔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負責擬訂我區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和區政府授權監管的區屬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並參與相關改革。
(八)負責按照區政府授權,監督管理區屬國有企業,制定、修改或參與制定、修改區屬企業章程;監督和評價區屬企業財務。
(九)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制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承擔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徵收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十)負責牽頭區民生工程工作,組織擬訂民生工程實施方案、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組織民生工程資金監督檢查和工作情況考核,承擔區實施民生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財政部門承擔的民生工程的具體工作。
(十一)負責擬訂我區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政府債務管理、風險預警機制及舉債融資機制;編制政府性債務收支預算。
(十二)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監管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和預算編制、執行、決算情況;擬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依法查處財政財務會計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相山區財政局(金融工作辦公室)行政編制6 名。設局長(主任)1 名,副局長(副主任)2 名。

現任領導

局長:陸 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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