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2023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方案》要求,圍繞平台建設、政策檔案、政策解讀、監督保障等方面,積極協調各部門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提升公開質量。
(一)主動公開及時全面。2023年市公安局通過淄博市人民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欄目發布各類公開信息170條,其中公開部門檔案2件,文稿解讀3件,圖片解讀4件,簡明問答解讀2件,新聞發布會解讀1件,局長辦公會4次。淄博市公安局入口網站(淄博市網上公安民生警務平台)發布各類信息753條;淄博公安微信公眾號關注人數26萬餘人;淄博警方微博賬號關注人數90萬餘人,轉發評論167萬餘條;淄博警方抖音視頻號冬粉155萬餘人,獲贊數2171萬餘條。充分利用社交新媒體的傳播力擴大主動公開範圍,及時並持續加大政策檔案公開力度。2023年,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5次。
(二)高質高效辦理依申請公開。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通過郵寄、電子郵件、政務公開平台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7件,同比增長42%,全部為自然人申請。共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書42件(含上年結轉1件),其中同意公開5件,部分公開1件,不予公開2件,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無法提供30件,其他4件。2023年,因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提起行政訴訟2起,均結果維持。
(三)加強政府信息管理工作。2023年,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淄博市2023年政務公開常態化工作任務清單》的工作要求,對政務公開常態化工作進行了任務分解,製作了《淄博市公安局2023年政務公開常態化工作任務清單》,嚴格按照任務分工,抓好工作落實。2023年,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補充完善了市公安局行政執法事項內容,動態調整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進一步完善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四)不斷完善平台建設管理。一是在信息的審核發布上,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實行專人專責,嚴格落實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二是對季度通報進行匯總整改,對現有的欄目不斷更新完善,認真分析存在的問題,舉一反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五)監督保障更加有力。一是根據機構設定、人員變動情況對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進行了調整。建立聯絡員制度,更加高效推動全局政務公開工作。二是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隊伍建設,健全協調機制。對政務公開工作中的疑難問題進行會商討論,做到特事特辦。三是舉辦政務公開培訓會,切實提高工作人員政務公開業務能力。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2824082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9739
行政強制
41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10276.39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47
0
0
0
0
0
47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30
0
0
0
0
0
3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總計
42
0
0
0
0
0
42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一是在行政執法和其他管理服務信息方面,部分行政執法事項缺少辦理流程。二是政策解讀方面需豐富解讀內容、創新解讀形式、提高解讀質量。
(二)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明確市公安局政務公開各成員單位任務分工,壓實工作責任,督促工作落實,確保“應公開,盡公開”。二是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實際工作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確保不遲發不漏發。三是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培訓,進一步增強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法律知識和業務水平,提升各成員單位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視程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本年度淄博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7件,不存在收費情況。
(二)按時辦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辦理人大建議10件,政協提案27件;根據保密原則,主動公開人大建議8件,政協提案22件,並對建議提案總體情況進行總結,一併公開到部門網站。
(三)2023年,市公安局在淄博微警務平台開設“惠企安商服務專區”,全面開展惠企政策事項梳理,將全市公安機關的惠企政策打包匯聚,打造最集中、最全面、最準確的發布平台,做到讓企業應知盡知、應享盡享。發揮公安職能優勢,立足打防監管工作,定期發布公安機關偵破的涉企大案要案,震懾違法犯罪人員,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上線“訴求專區”,安排專人受理企業相關諮詢、投訴、舉報,開展惠企政策線上答疑、業務辦理線上指導,確保有效訴求跟進處理服務,讓惠企政策落到實處。同時,定期梳理企業訴求,及時提煉總結共性問題,向相關警種進行反饋,為政策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學決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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