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彝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

涼山彝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

涼山彝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是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涼山彝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
  • 所屬部門: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涼山彝族自治州
  • 現任領導王建蜀
工作職責,現任領導,直屬機構,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機關事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州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州直部門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指導縣(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三)負責制定州直部門統一的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後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
(四)負責州直部門國有資產組織管理工作,制定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州直部門辦公用房的項目審核、建設監管、使用調配、產權統一登記工作。
(六)負責幹部周轉房的建設監管、使用調配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州直部門既有機關用地的統籌安排,會同國土部門做好土地產權登記辦證工作。
(八)負責全州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州級重要政務活動的車輛保障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州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州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管理和評價考核。
(十)負責警衛級別接待任務,承擔州“四大家”和法檢“兩院”對內政務接待工作(正廳級以上);負責全州政務接待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十一)承辦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涼山彝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王建蜀
涼山彝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李玉新(試用期一年) 、何文軍
涼山彝族自治州政務服務管理局

直屬機構

(一)涼山州接待服務中心
承擔警衛級別接待及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協、州法院、州檢察院對內政務接待工作(正廳級以上)。完成州機關事務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涼山州州級公務用車服務中心
負責州級重要政務活動的車輛保障服務;已實施公車改革的州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需求保障;集中管理車輛的調度使用、運行監控、維護保養、能耗統計等;集中管理駕駛人員的聘用、使用、管理及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完成州機關事務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督查、調研、內部接待、對外宣傳、電子政務、黨務政務公開、綜合評比檢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值班值守、環境衛生、公共安全、社會綜治、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辦公用品採購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國有資產管理科
負責州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組織管理工作,制定相關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州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調配處置等工作;負責州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項目審核、建設監管、使用調配,會同財政部門做好產權統一登記工作;負責州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維修項目審批並提出經費安排建議。負責幹部周轉房的建設監管、使用調配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州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既有機關用地的統籌安排,會同國土部門做好土地產權登記辦證工作。
(三)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科
負責全州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州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管理和評價考核。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州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和節能改造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州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能源消耗支出標準,組織開展能源統計和能耗審計。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四)公務用車管理科
負責全州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州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核批和配備、更新、處置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各縣市公務用車的編制核批及配備、更新、處置的審核指導工作。指導涼山州州級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工作。
(五)公務服務管理科
負責全州政務接待指導工作,代擬全州接待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機關運行經費管理;根據機關運行的基本需求,結合機關事務管理實際,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負責制定州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統一的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後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指導涼山州接待服務中心工作。
(六)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等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考勤、幹部年度考核、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務、黨風廉政建設、群團組織、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創建、對口聯點扶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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