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購房入戶辦理指南

設立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注意事項,

設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公安部《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範》(公通字[1998]56號)、四川省公安廳印發《關於推進城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公治發[2003]64號)、《四川省公安廳關於加強戶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務質量的意見》(川公發58號)。

申請條件

在本地購買成套商品房或自建合法住宅達70平米,並實際居住且擁有其使用權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請予以辦理落戶。

申請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的《房屋產權證明》或購房契約、繳款收據、銀行按揭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4、房屋所在地單位、居委會(社區)同意落戶證明材料;
5、若房屋沒有門樓牌號的需到民政部門編牌門樓牌號。四、辦理程式:
申請人持以上申請材料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經所長審核,再報縣公安局批准後予以辦理。

注意事項

申請人辦理購房入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年滿18周歲以上的在校學生)與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遷入(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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