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疏、定、調、防”工作法

《消費糾紛“疏、定、調、防”工作法》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石河子市老街街道探索出的工作方法。

2023年11月,《消費糾紛“疏、定、調、防”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評為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消費糾紛“疏、定、調、防”工作法
  • 探索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石河子市老街街道
方法介紹,所獲榮譽,

方法介紹

幸福路商圈有大型商業綜合體10個、商鋪3200餘家,日均客流量5萬餘人次,消費糾紛易發多發。老街街道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弘揚具有地域特色的軍墾文化,練好“疏、定、調、防”關鍵四招,對消費糾紛做到重預防、早發現、聚合力、快調解,實現聯動共治。2023年以來,消費糾紛投訴同比2019年下降82%,民眾滿意度達98%。
  一、疏浚通道,解決消費維權梗阻問題。做好“疏”的功課,把工作重心和力量向“神經末梢”延伸。動態排查解決“發現難”。整合街道社區幹部、行政執法人員、民輔警等力量,通過日常走訪、“進群入圈”,動態排查消費糾紛。設定商圈警務站,及時受理消費糾紛警情。觸角延伸打造“支撐點”。在經營場所張貼消費維權熱線、受理公示牌和流程圖,黨群服務中心設定消費糾紛調處點,警務站設立說事評理點,推行消費維權“幸福3·15”APP,實現全覆蓋。分級處置實現“高效率”。建立消費糾紛分級回響機制,黨員幹部回響“日常哨”,開展誠信經營勸導。警務站回響“應急哨”,快速處置突發糾紛。綜合行政執法力量回響“攻堅哨”,解決複雜疑難糾紛。
  二、定職明責,破解“九龍治水”扯皮難題。注重“定”的關鍵,針對投訴受理時間長、推諉扯皮等問題,抓實體系建設和制度保障,強化依法管理監督,形成工作合力。黨委總體統籌。建立街道黨工委書記負總責、市場監管牽頭、多部門參與的“1+1+N”消費環境建設聯動機制,組建60餘人的商圈服務隊,推動綜合執法力量下沉,對照調處消費糾紛問題、任務、職責“三項清單”履職盡責。市場監管主責。組建5人專班,專職受理服裝鞋帽、食品藥品、黃金珠寶等5類多發頻發消費糾紛,做到“調處講時限、處罰有反饋”。部門協同共治。依託幸福路商圈格線管理機制,制定消費糾紛協同化解方案,商圈警務站設定市場監管、司法行政等多部門調解席位,根據人員流動特點,採取“潮汐式”跟進服務,打造“一站式”調處平台。
  三、以調為先,凸顯消費糾紛化解效能。把握“調”的先機,針對消費糾紛調處化解主體多元、程式不規範等問題,健全消費糾紛調處工作機制,實現90%以上的糾紛化解在初始階段。完善運行機制。建立“街道派單、部門接單”工作機制,落實首接負責制,複雜疑難糾紛實行“一案一專班”,強化訴調對接,規範市場監管行業調解、法院訴前調解和司法確認等操作流程。規範調處流程。在調解室、投訴站點明確規範受理、處置等工作流程,梳理常見消費糾紛類型,彙編典型案例,為高效調處各類糾紛提供“教科書”式指引。強化監督管理。統籌開展糾紛調處監督檢查、督促整改、考核評估。組織民眾對消費環境、商戶誠信進行評價,對問題突出的區域、商戶,緊盯不放、推動整改。
  四、源頭預防,最佳化法治商圈消費環境。夯實“防”的根基,針對部分商戶法治觀念不強、誠信理念缺失、自律意識較差等問題,加強法治宣傳、誠信建設、商戶自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消費糾紛。深化法治宣傳。大力推進“法治進商圈”“法治進商戶”,將法治宣傳融入幸福路商圈日常街演、網路直播、文化沙龍等活動,營造濃厚法治氛圍。推動誠信建設。開展誠信商戶評比,定期推出“紅黑榜”,在街道社區公示欄上“晾”、商圈座談會上“講”、商戶微信群里“評”,打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加強公約自律。制定《幸福路商圈自治管理公約》,推行經營相伴、誠信相待、困難相助、過失相規、矛盾相勸“五相”公約,推動自治自律。組織商戶推選321名“十鋪長”,設定154個“聯鋪說事點”,成為消費糾紛最小調處單元,在商圈治理中發揮“四兩撥千斤”作用。

所獲榮譽

2023年11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石河子市老街街道的《消費糾紛“疏、定、調、防”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評為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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