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追溯體系作為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防控的有效措施,受到政府和企業的高度重視,得到快速發展。不同地區、行業和企業在追溯領域推動追溯體系建設,對加強消費品安全管理,促進追溯體系信息化建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於缺少標準支撐,導致追溯系統在建設時缺少統一的管理和規劃,數據元標準缺失使得各追溯系統之間數據元的表示存在差異,追溯數據難以共享,出現“信息孤島”現象,不利於追溯體系的發展。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數據元目錄》(GB/T 39105-2020)。
編制進程
2018年1月,成立標準起草工作組,明確任務要求,安排工作進度。
2018年7月18日,國家標準計畫《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數據元目錄》(20181019-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508(
全國消費品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標準項目立項後,標準起草工作組開展了廣泛的標準調研,查閱大量文獻資料,對世界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現狀及標準化現狀進行對比分析。通過實地調研,了解現有追溯系統套用技術,分析企業在追溯體系建設和追溯系統開發套用中面臨的主要問題,進一步明確標準框架和主要內容。
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標準起草工作組對標準草案進行修改完善。多次組織或參加標準研討會議,徵求專家意見建議,結合項目最新研究成果,不斷最佳化標準框架,調整數據元類別,將數據元分為基本追溯數據元和擴展追溯數據元兩類。在明確數據元類別的基礎上,對數據元進行補充,完善標準內容,經研討確定,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10月21日,國家標準《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數據元目錄》(GB/T 39105-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數據元目錄》(GB/T 39105-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該標準還參考了《家電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1部分:總則》(GB/T 5296.1-2012 )、《消費品安全使用說明—第2部分: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GB/T 5296.2-2008)、《消費品使用說明—第6部分:家具》(GB/T 5296.6-2004)、《消費品質量安全因子評估和控制—通則》(GB/T 28216-2011)等消費品國家標準。
主要起草人:王玎、來永鈞、劉霞、李引、王含、方方、梁厚廣、孔濱、王亞楠、孫小雲、王家敏、焦國平、何川、於航、林曉偉、陳倩雯、劉柳、秦雯、崔波、陳治國、張旗康、鄭日鏡、葉如意、彭彬。
前言 | |
---|
引言 | |
---|
1範圍 | |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
3術語和定義 | |
---|
4數據元表示 | |
---|
5數據元模型 | |
---|
6數據元目錄 | |
---|
7數據元使用與擴展 | |
---|
附錄A(資料性附錄)數據元目錄 | |
---|
參考文獻 | |
---|
參考資料:
《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數據元目錄》(GB/T 39105-2020)規定了消費品追溯系統的數據元表示、數據元模型、數據元目錄、數據元使用與擴展。該標準適用於消費品追溯系統資料庫建設、數據交換與共享。該標準不適用於食品、藥品、化妝品、菸草、特種設備、飛機、船舶、軍用產品等產品。
GB/T 18391.1-2009 信息技術—元數據註冊系統(MDR)—第2部分:框架 | GB/T 18391.3 信息技術—元數據註冊系統(MDR)—第3部分:註冊系統元模型與基本屬性 |
GB/T 35248-2017 消費品安全—供應商指南 | |
參考資料:
為保障標準實施效果,建議成立由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組成的標準宣貫培訓小組,向行業內企業、協會等相關方開展宣貫培訓,提高標準認知度,提升相關方套用標準的能力。同時,採取以點帶面,逐步推廣的方式,率先選擇行業內有影響力、具備追溯系統開發建設經驗的企業開展試點套用,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宣傳試點成果,逐漸推廣到行業內其他方實施該標準。另外,建立和完善標準實施反饋機制,收集標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好的改進建議,及時反饋至標準起草工作組,以便後期對標準修訂完善。
《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數據元目錄》(GB/T 39105-2020)從基礎的、核心的數據元標準入手,分析研究與消費品安全追溯密切相關的各類數據元,結合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開發需要,對數據元進行規範,為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開發提供標準支撐,有助於實現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之間的數據共享,對強化消費品安全監管,推動消費品質量提升具有重要意義。該標準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的發布有助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
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促進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的套用推廣,是落實國家政策要求,推動消費品質量提升的積極實踐。
該標準從中國國內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現狀和發展需要出發,對追溯數據元進行規範,挖掘並梳理與消費品安全追溯密切相關的各類數據元,統一數據元表示格式,可以為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的設計與實施提供標準支撐,為實現全過程追溯數據共享奠定數據基礎,對於統一協調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信息化建設、避免重複開發和不兼容的問題、降低研發成本,提高可靠性、互通性和易用性,促進消費品安全追溯管理能效的提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此外,對於匯聚形成消費品大數據並進行數據分析、挖掘、輔助決策等也具有積極作用。
通過建立覆蓋消費品供應鏈全過程的追溯體系,形成監管部門、企業、消費者等各方合力,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消費品安全監督,實現各方對消費品安全追溯信息的共享,有助於建立信息互通的消費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以消費品安全追溯信息作為橋樑和紐帶,串聯起“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監管階段,實現消費品安全追溯信息在監管部門、企業、消費者等各相關方的互通共享,通過整合各方資源,形成銜接有序、對接順暢的消費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和網路,可以充分發揮各政府部門的職能作用,適應電子商務、個性化消費等新模式監管需要,提升消費品安全監管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