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涇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涇陽縣政府部門,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涇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上級單位:涇陽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控制指標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要措施及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安委會成員單位和各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政策、資金投入、安全文化建設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承辦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安委會”)會議以及安全生產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依法行使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縣安全生產工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四)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協調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並辦理有關結案工作;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縣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措施。。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受理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實施安全生產、銷售行政許可審查,並對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存儲、使用情況以及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除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以外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無倉儲設施企業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綜合監督管理中央、省、市駐涇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認證、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在我縣開展工作的監督檢查。
(七)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行為。
(十)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的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一)組織擬定全縣安全生產科研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要技術指標推廣工作。
(十二)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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