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潭鎮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現公布浸潭鎮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七部分組成。

一、概述
2013年,浸潭鎮嚴格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培訓教育,加強載體建設,努力保障人民民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推動全鎮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一)成立機構,強化領導。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實施,成立了由鎮長為組長,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領導、協調、指導全鎮信息公開工作。制定了《浸潭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制度》、《浸潭鎮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方案》、《浸潭鎮政府公開信息指南》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檔案。
(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今年以來,我鎮著重加強了對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的建設。一是加強鎮政府入口網站建設,指定專人對網站進行維護更新,2013年以來,發布信息100多條。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開欄公開政府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開以“規範政務財務公開,方便民眾辦事”為目標,對常規性工作按月公開,臨時性工作即時公開。三是認真做好《浸潭簡報》的編髮工作,一年來共印發《浸潭簡報》20期。此外,還通過發文、會議、座談會、宣傳單張等多種形式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落實工作責任,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是我鎮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形式。2013年以來,我鎮加強了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審核、報送等工作制度。加強了通過會議、發文、網站、政務公開欄、座談會等形式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指定1名黨政辦工作人員負責收集各部門信息,政府16個部門各指定一名信息報送員,32個村(社區)也指定了信息員。對各類信息,我鎮認真收集、歸納、整理,經審核後,及時向上報送。一年來,累計主動向上級部門報送信息300多條。
(四)認真抓好依申請公開及投訴處理工作。為保證信息公開工作不走過場,達到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政府的目的。我鎮將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點設在黨政辦,並公開聯繫方式、辦理流程,製作依申請公開的相關文書,公開我鎮信息公開受理舉報、投訴的聯繫方式。2013年,我鎮沒有收到依法申請公開,收到諮詢、投訴、建議17條,100%受理,給予一一回復作答。2013年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3年,全鎮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1條,其中,政務(工作)動態類信息77條,規章類2條,辦事指南類信息17條,政府工作報告1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1條,其他檔案、信息73條。信息公開過程中,嚴格執行保密審查規定,沒有發生信息公開泄密事件。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3年沒有發生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3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3年,我鎮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我們也看到,工作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還面臨著一些問題和困難:一是個別單位和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還不足,信息公開不夠及時,報送信息不夠積極主動;二是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還不夠好,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公開面不夠廣泛,公開形式還不夠多樣化。對上述問題,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採取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決。
七、改進措施
今後,我鎮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依法公開、真實公開、注重實效、方便民眾監督為原則,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建設。一是堅決貫徹實施《條例》,對照《條例》要求,對我鎮政府信息工作作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二是加強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業務人員的認識,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責任感,繼續加強與各辦公室、村(社區)的聯繫溝通,加強信息的收集,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三是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督促檢查,按要求完善信息的上報、更新工作,提高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四是繼續做好政府入口網站的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公開力度,讓信息公開工作日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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