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龍屯文物保護規劃
- 外文名:Dragon chariot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planning
- 正文:省文化廳
- 時間:2013年9月24日
省文化廳:
你廳《關於請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海龍屯保護規劃〉的請示(黔文呈〔2013〕80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海龍屯文物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由你廳負責印發公布,並組織實施。
二、在實施《規劃》中,要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嚴格執行和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工作任務和措施,確保實現規劃目標。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