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發展安全戰略研究中心在運作過程中將遵守以下方面的原則:
(一)嚴格遵守國家憲法及相關法律,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開展研究工作。
(二)緊緊圍繞國家發展大局,切實服務“一帶一路”倡議的貫徹落實。
(三)從事非盈利性研究,不參與任何經營性的活動。
(四)在與國內外社會團體交往過程中,自覺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及外事工作紀律、要求。
(五)自覺接受主管機關的監督和管理,認真落實主管機關依法依規提出的各項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陸發展安全戰略研究中心
- 外文名:Maritime-Continental Development Security Strategic Studies Center
研究方向,發展歷史,科研條件,科研成就,
研究方向
海陸發展安全戰略研究中心是為“一帶一路”倡議提供服務的智庫型機構。為此,研究中心將依託國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在安全領域的相關專家、學者,圍繞“一帶一路”建設項目中涉及的安全問題,特別是涉及非傳統領域安全挑戰的安全態勢、極端因素、風險隱患、對策建議等,從戰略、戰術兩個層面提供研究成果,發揮預測預警、風險防範和危機處置等方面的作用,達到防患於未然的目的,為相關政府部門、機構和企業安全決策提供參考,為化解、處置風險隱患、突發事件提供支持,切實維護參與“一帶一路”走出去企業的人員安全、資產安全和經營安全。為此,研究中心將主要開展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安全環境評估。為配合“一帶一路”倡議的有效實施,提供沿線國家、地區的投資環境、安全態勢研究成果。
(二)重點風險研究。針對沿線相關國家、地區涉及“一帶一路”項目的突出風險隱患,做出系統研究,提出對策建議。
(三)突髮狀況研究。針對突發重大安全事件進行研究並提供應對方案。
(四)安全動態追蹤。持續追蹤並提供“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出現的安全動態情況,便於相關政府部門及企業及時掌握涉及自身安全的相關事態。
(五)安全專題研究。開展涉及“一帶一路”沿線特定領域對象的風險防控、安全防範方面的專題研究、諮詢。
(六)推動交流合作。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相關智庫、研究機構進行交流合作,以拓寬信息渠道,延伸研究觸角,提升預測預警、風險防範、應急處置的能力。
發展歷史
2013年習近平主席代表中國政府提出“一帶一路”倡議。經過中國政府的不懈推動,已經得到聯合國及相關國家的積極回響。2016年11月聯合國大會首次在決議中寫入“一帶一路”倡議並得到193個會員國的一致贊同。2017年3月,聯合國安理會首次在決議中載入“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呼籲通過“一帶一路”的建設,加強區域經濟合作,敦促各方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安全保障環境,加強發展政策對接,推進互聯互通務實合作。“一帶一路”倡議旨在高舉和平發展的旗幟,積極發展與沿線國家的經濟合作夥伴關係,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經濟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和責任共同體。
由於“一帶一路”倡議涵蓋的地域廣,參與的國家多,涉及的領域寬,合作的程度深,產生的影響大,為保障“一帶一路”倡議的安全有效實施,就要加強沿線相關國家、地區在政治、經濟、社會等領域的安全風險研究,加強安全形勢評估,提前預測預警,提供防範措施,以應對傳統和非傳統領域的安全挑戰,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維護人民安全,維護我海外利益安全,確保“一帶一路”倡議得到有效實施,為國內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提供切實幫助和支持。研究中心為適應“一帶一路”倡議實施的需要應運而生,期待通過自身的努力,為“一帶一路”倡議的有效推進服務,做出應有的貢獻。
科研條件
海陸發展安全戰略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英文全稱:Maritime-Continental Development Security Strategic Studies Center,縮寫為MCSS),是聯合國海陸絲綢之路城市聯盟(以下簡稱城市聯盟)下屬的研究機構。在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南南合作辦公室等聯合國組織和中國外交部、商務部等部門指導下,研究中心依託國內外研究機構和研究力量,以及海外的信息渠道,結合“一帶一路”倡議的相關規劃,圍繞“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等領域安全方面的議題,開展專題研究及提供諮詢服務,以更好服務“一帶一路”倡議,服務中國企業實施“走出去”的發展戰略,為“一帶一路”倡議的落實發揮積極作用。
科研成就
海陸發展安全戰略研究中心組成四個領域的專家庫:
(一)“一帶一路”區域
主要圍繞中亞、西亞及非洲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圍繞傳統和非傳統領域安全態勢開展研究,提出研究成果。
(二)亞太區域
圍繞亞太區域參與“一帶一路”項目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等領域的安全議題開展研究。
(三)歐美區域
圍繞歐美參與“一帶一路”項目國家在政治、經濟、社會等領域的安全議題開展研究。
(四)港澳台區域
圍繞港澳台地區涉及“一帶一路”建設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專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