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3號--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反傾銷稅稅率表

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3號--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反傾銷稅稅率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徵收反傾銷稅。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3號--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反傾銷稅稅率表
外貿海關
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3號
海關總署
2011-1-21

法規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1年1月23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徵收反傾銷稅,期限為5年。商務部為此發布了2011年第1號公告(詳見附屬檔案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1月23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稅則號列:90221910,該稅則號項下採用x射線交替雙能加速器技術(idetechnology)的第二代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除外〕,除按現行規定徵收進口關稅外,還應區別不同的供貨廠商,按照本公告附屬檔案2所列的適用稅率和下述計算公式徵收反傾銷稅及相應的進口環節增值稅:
反傾銷稅稅額=完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
進口環節增值稅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額+反傾銷稅稅額)×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實施反傾銷措施產品的詳細描述詳見本公告附屬檔案1。進口經營單位在申報進口稅則號列90221910項下“低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時,如果進口貨物屬於本公告附屬檔案1中產品描述所稱的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商品編號應填報90221910.01;其他低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包括能量小於或者等於100千電子伏的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或者採用x射線交替雙能加速器技術(idetechnology)的第二代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的商品編號應填報90221910.90。
二、凡申報進口商品編號為90221910.01的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的進口經營單位,應當向海關提交原產地證明。如果原產地為歐盟的,還需提供原生產廠商發票。對於申報進口時不能提供原產地證明,且經查驗也無法確定貨物的原產地不是歐盟的,海關按照本公告附屬檔案2所列的最高反傾銷稅稅率徵收反傾銷稅;對於能夠確定貨物的原產地是歐盟,但進口經營單位不能提供原生產廠商發票,且通過其他合法、有效的單證也無法確定原生產廠商的,海關將按照本公告附屬檔案2所列的其他歐盟公司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徵收反傾銷稅。
三、有關加工貿易保稅進口原產於歐盟的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徵收反傾銷稅等方面的問題,海關按照海關總署令第111號和海關總署公告2001年第9號的規定執行。
四、對於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詳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35號)之後進口原產於歐盟的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已經繳納的反傾銷保證金,按本公告規定的徵收反傾銷稅的商品範圍和反傾銷稅稅率計征並轉為反傾銷稅,與之同時繳納的進口環節增值稅保證金一併轉為進口環節增值稅。上述保證金超出按本公告規定的稅率計算的反傾銷稅及相應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部分,進口經營單位可自2011年1月23日起6個月內向徵收地海關申請退還;不足部分,不再補征。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11年第1號(略)
2.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反傾銷稅稅率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屬檔案2
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反傾銷稅稅率表
廠商名稱
原產國 史密斯海曼有限公司(德國)
(地區) smithsheimanngmbh
稅率33.5%
歐盟其他歐盟公司
allothers
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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