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海道測量主要量測地球海洋、湖泊、河流、港口和其他水體形態的底質與近水陸底區域的構造情況。在現代套用中,海道測量往往還包括潮汐、洋流、重力場、地磁的測量,以及水體物理化學性質的測定。大多數海道測量活動的主要目的是獲取海圖製作所需的基礎數據。海道測量作為測繪科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在中國已經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教學、科研、生產與服務的科學體系,在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統一和規範的名詞術語,可以消除名詞混亂現象、保障科技進步、支撐領域發展。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海道測量用戶日益增多,促進了海道測量專業領域的發展。制定該領域術語標準將為統一概念、建立標準化語言、促進海道測量技術交流和發展提供有益的基礎。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組織開展了《海道測量基本術語》標準的編制工作。
編制進程
2016年1月—12月,啟動項目研究工作,成立項目組確定項目研究目的、研究內容、技術路線和實施方案等。完成資料收集、標準調研、大綱編制、標準初稿編寫、系統內部徵求意見、項目驗收等工作。
2017年1月1日,國家標準計畫《海道測量基本術語》(20171221-T-348)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
2017年1月—7月,根據國家標準編制流程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工作安排,北保中心積極組織《海道測量基本術語》的申報工作,2017年7月,該標準被列入《國家標準委關於下達2017年第二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中。
2017年8月—12月,項目組查閱大量已有的海道測量相關標準、規定、詞典、書籍等資料,立足於中國國內海道測量的實際業務需求,以規範常用名詞術語為出發點,進一步修訂標準結構框架、篩選常用名詞術語、名詞術語分類、名詞術語排序、確定英文詞、確定定義等。
2018年1月—4月,項目組根據航測標委會的安排,組織專家對《海道測量基本術語》進行校稿,匯總專家意見後形成《海道測量基本術語》(徵求意見稿)。
2021年7月1日,國家標準《海道測量基本術語》(GB/T 39619-2020)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王閏成、徐斌勝、聶乾震、李樹兵、黃永軍、鄔凌智、董江、王志雲、劉雷、呂瑛炯、桑金、張墨起、王昭、董玉磊、黃東武。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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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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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用術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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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定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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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深測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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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岸線地形測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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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水文觀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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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航標/底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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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海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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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儀器設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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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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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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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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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海道測量基本術語》(GB/T 39619-2020)界定了海道測量範圍內的基本術語和定義,包括通用術語、定位、水深測量、岸線地形測量水文觀測、航標/底質、海圖、儀器設備及其他等基本術語和定義。該標準適用於海道測量相關標準的制定,以及技術檔案、教材、書刊、文獻等的編制。
實施建議
標準宣貫是標準化工作的重要環節。為促進基本術語的推廣與套用,建議在該標準發布後,及時將基本術語下發到海道測量各有關單位,使海道測量從業人員能夠及時學習和理解。另外,組織召開標準宣貫培訓會,邀請基本術語主要編制人員進行講解,使基本術語在實際工作中得以有效套用。
意義價值
國家標準《海道測量基本術語》(GB/T 39619-2020)的制定,填補了海道測量領域術語標準的空白,消除海道測量領域術語混亂現象,規範了中國海道測量領域中名詞術語的使用;為海道測量從業人員統一概念,建立共同的標準化語言,提升整體能力;還可以普及海道測量的基礎知識,促進航海資料的統一和海道測量領域的技術交流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