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四)負責科技項目管理。組織做好重點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等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論證、立項實施和管理工作。
(五)指導全區
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推動
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指導各類科技示範基地的建設;推動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進步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六)負責協調做好本區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申報、評獎和推廣套用工作;指導協助企業吸收、引進先進技術,加快企業改造,提高經濟效益。
(七)負責對
民營科技企業的巨觀管理和指導,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指導科技行業性社團組織的工作。
(八)管理使用好本區科技發展資金和科技三項經費。
(九)負責科技統計工作。
(十)協調全區有關部門做好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區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開展防震減災有關工作;協調做好科技人員的繼續工程教育工作、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本地區專利工作的發展,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和培訓,做好
專利統計工作,協助市
智慧財產權局做好本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
部門職責
負責本局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組織研究區科技發展戰略、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提出相關技術政策;負責編制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黨群、宣傳教育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會議組織和信訪接待;復辦議案提案;信息、辦公自動化和科技宣傳工作;工作計畫的安排和督辦;負責組織、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區科技進步考核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科普工作;負責本局的經費預算和使用管理;負責公醫福利、安全保衛、車輛、接待及其他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區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海珠區科技局業務科
負責科技項目計畫組織和管理,負責科技經費的安排使用;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的政策措施、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負責協調科技成果的有關工作。
負責科技統計工作;負責技術市場工作,組織技術成果交易,促進科技中介機構的發展;負責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協調科技人員的繼續教育;指導、檢查、監督各項科技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區自然科學拔尖人才管理和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工作;協助組織科技興區工作;指導、協調本地區專利工作的發展,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和培訓,做好專利資助、統計工作,協助市知識產權局做好本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
(三)海珠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負責對全區科技情報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組織科技、科普信息交流和推廣套用;建立、健全、維護和更新區科技信息網網路;協助區科技局開展科技項目、科技獎勵和民營科技企業等各類企業科技項目的申報;協助區知識產權局開展專利綜合管理、發明
專利申請資助、
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開展科技企業和機構科技統計工作;完成區科技局委託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海珠區防震抗震辦公室
貫徹《防震減災法》及相關條例,使防震減災工作規範化和法制化;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提高市民的防震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多層次、專群結合的地震知識宣傳員、地震信息員的群防隊伍;健全防震減災無線通訊網路,實現區與市地震信息的快速傳遞;開展現代信息網路技術和多媒體技術在防震減災工作中的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