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是由國際組織在1951年10月31日,于海牙籤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
- 條約分類:政治
- 簽訂日期:1951年10月31日
- 生效日期:1955年07月15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海牙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是由國際組織在1951年10月31日,于海牙籤定的條約。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是由國際組織在1951年10月31日,于海牙籤定的條約。 茲有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西班牙、芬蘭、法國、義大利、日本、盧森堡、挪威、荷蘭、葡萄牙、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瑞典和...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成立於1893年,是研究和制訂國際私法條約的專門性政府間國際組織,因會議地址在荷蘭海牙而得名。1893年至1951年,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僅是臨時性的國際會議,1951年,第七屆海牙國際私法會議通過的《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標誌著它已演變成逐漸統一國際私法為目的的常設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已逐漸成為在...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修正案》是國務院決定接受的法規,2005年6月30日,《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修正案》由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第20屆外交大會通過,自2006年9月7日起在中國實行。政策全文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修正案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通過)(下劃線黑體部分為修改後內容)第二條第二款 任何其他國家,如其參加...
第二十二條本公約不應影響公約締約國已經是或可能成為其成員國並載有屬於本公約支配範圍內事項的條款的其他任何國際性檔案。第五章最後條款 第二十三條本公約對派代表參加海牙國際私法第十三次會議的國家開放簽字。本公約須經批准、接受或認可,批准書、接受書或認可書應交存荷蘭王國外交部。第二十四條其他任何國家均可...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1955年)海牙承認外國公司、社團和財團法律人格公約(1956年)已婚婦女國籍公約(1957年)減少無國籍狀態公約(1961年)關於自然資源之永久主權宣言(節錄)(1962年)難民地位的議定書(1967年)關於相互承認公司和法人團體的公約(1968年)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節錄)(1974年)各國經濟...
一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的政策轉變 二 公約起草和正式談判 小結 第二章 2005年海牙公約產生的制度背景 第一節 國際選擇法院協定的一般理論 一 立法政策 二 選擇法院協定的內容 三 選擇法院協定的有效性 第二節 德國的協定管轄權理論與實踐 一 1877年《德國民事訴訟法典》二 1974年修訂法案的背景 三 1974年修訂法案...
章程還規定了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的性質是促進國際私法學科不斷發展的民間學術團體。1991年,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根據1998年9月25日國務院頒布的《社團登記管理條例》規定修改了《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章程》的部分條款。1997年,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更名為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建設宗旨 國國際私法學會成立以來,致力於推動國際私法...
促進國際法的逐漸發展和編纂。委員會主要關注國際公法,但也有權介入國際私法領域。“逐漸發展”指就國際法尚未訂立規章或各國慣例尚未充分發展成法律的各項主題,擬訂公約草案;“編纂”指更精確地制定井系統整理廣泛存在國家慣例、判例和學說的國際法規則。“編纂”與“逐漸發展”難以截然分開,而是相互結合、密不可分...
1899年第 1次海牙會議通過的《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經1907年第2次海牙會議作了一些補充和修正,對國際仲裁制度作了詳細規定。公約規定設立常設仲裁法院,亦稱常設公斷法院,並規定了它的組織章程。常設仲裁法院於1900年成立,院址設在海牙。實際上它既非“常設”,也非“法院”,它只設有一個國際局,即書記...
國際私法實務研究 2016年中國國際私法司法實踐述評 黃 進 楊靈一 杜煥芳 中國商事仲裁年度觀察(2016) 宋連斌 林 薈 陳希佳 國際民商事爭議解決 FIDIC契約的爭議解決機制研究 王立武 王 揚 海牙判決項目管轄協調之困境與前景 章 晶 《承認與執行外國判決公約》(草案)第5條第1款第6項評析 ——兼論我國應訴管轄...
國際法的編纂,指把國際法或國際法某一部門的原則、規範、制度,全面地、系統地用類似法典的形式制訂出來。“編纂”一詞的英文名詞codification,直譯應為“法典化”,意思是把法律訂成法典形式。國際法的編纂實際上包括兩個內容:①把不具備法典形式的現有法律(公約和習慣國際法)訂成法典形式,即狹義的“編纂”。...
(b)如果國際私法規則導致適用某一締約國的法律。(2)當事人營業地在不同國家的事實,如果從契約或從訂立契約前任何時候或訂立契約時,當事人之間的任何交易或當事人透露的情報均看不出,應不予考慮。(3)在確定本公約的適用時,當事人的國籍和當事人或契約的民事或商業性質,應不予考慮。第二條 本公約不...
基本內容是同意接受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第20屆外交大會於2005年6月30日通過的《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修正案》;接受書由外交部部部長簽署,具體手續由外交部辦理;經修訂的《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將同時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1] 中文名 國務院關於決定接受《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修正案...
司法訴訟制度中法律適應和選擇依法院地確定已經成為現代國際私法中的公識和普遍性原則。但是當事人選擇仲裁解決國際商事爭議不僅可以選則仲裁程法和仲裁規則,而且可以選擇實體法,甚至可以第三國法律來解決國際商事爭議。現代國際商事仲裁的法律選擇適應由傳統大陸法系向英美法系轉變,呈現出多元化法律適應和選擇發展趨勢。...
如1981年海牙國際私法會議訂立的《承認外國公司、社團和財團法人人格公約》規定:“在一個締約國內註冊成立的法人,其他締約國應予承認,但如其他締約國認為其真正的本座在國內或第三國,對以上述法律的取得的法律人格可不予承認。”各國對外國法人的認許,一般是由民法和公司法等單行法以及國際條約或公約予以規定,但...
例如1951年第7屆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制訂的《承認外國公司、社團和財團法律人格公約》(截至1983年3月1日尚未生效)就規定:在一個締約國內依該國法律註冊成立的法人,其他締約國應予以承認;但如其他締約國認為其真正本座是在內國或甚至是在第三國內,則對依上述法律所取得的法律人格可不予承認。又如1965年10月9日...
10月浩培先生赴海牙參加海牙國際私法會議關於承認和執行外國判決專家組會議。 11月為國家安全部講國籍法三小時。 他撰寫了《中華法律大辭典》國際私法條目。在《中國國際法年刊》上發表了論文《美國的國際私法革命》、《國際法研究院第65屆全體會議》。他在日記中寫道:“我的人生觀是:人生的目的在於奉獻,而不在於...
著有:《國家及其財產豁免問題研究》、《區際衝突法研究》、《中國國際私法》,主編:《國際司法協助與區際衝突法論文集》、《現代國際私法》、《區際司法協助研究》、《區際司法協助的理論與實務》等。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國際法年刊》、《法學研究》、荷蘭《海牙國際法年刊》、德國《國際法文摘》、美國《...
專題十九 房地產開發和交易制度 國際公法 專題一 引渡和庇護 專題二 條約的適用 國際私法 專題一 涉外民商事 專題二 涉外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 國際經濟法 專題一 《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專題二 國際貨物買賣契約雙方的義務 專題三 《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和《漢堡規則》專題四 信用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