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潮宇宙音樂節-廣州站是由廣州市普華永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申請的涉台營業性演出
許可事項 | 涉台營業性演出 | 事項類型 | 舉辦 | ||
申請單位 | 廣州市普華永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 許可證號 | 440106120059 | ||
演出名稱 | 海潮宇宙音樂節-廣州站 | 演出類型 | 流行樂 | ||
演出場所名稱 | 廣東省奧林匹克體育中心 | 演員人數 | 66人 | ||
是否屬於外國人在中國短期工作任務 | 否 | 外國人數 | 0人 | ||
出入境日期 | —— | 停留時間 | —— | ||
演出日期 | 2023-04-08至2023-04-09 | 演出場次 | 2場 | ||
演出場所地址 | 廣州市天河區東圃鎮黃村廣東省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內 | ||||
備註: 1.請於演出舉辦日期前持此決定及相關材料到演出所在地縣(市、區)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備案,並配合執法部門做好現場監管工作;自批准演出活動舉辦日期起6個月內在申請單位、演出人員及內容“三不變”的情況下,需增加演出地(場次),可到增加演出地(場次)的縣(市、區)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辦理備案。 2.屬於大型民眾性活動的演出,在取得公安部門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許可後方可舉辦。 3.舉辦臨時搭建舞台、看台的營業性演出,演出舉辦單位應於演出前提交相關合格證明。 4.舉辦涉外營業性演出,應及時到外事部門辦理簽證相關手續。 5.請你單位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相關指引要求,認真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確保演出活動安全有序開展。一旦發生異常情況,第一時間根據地方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的變化隨時動態調整演出計畫。 |
以上內容來自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