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防爆電器設備技術要求

《海洋工程防爆電器設備技術要求》是2018年12月24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洋工程防爆電器設備技術要求
  • 外文名: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Marine Engineering Explosion-proof Electrical Appliance Equipment
  • 標準編號: T/CEEIA 317—2018
  • 發布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 實施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王亞德、聶新安、張乃月、張昌勇、許勇、包俊義、賈春江、金素陽、張曙光、翁振克、蔣春洪、王玉堂、李冀英、王申貴、張廣慶、劉樂軍、殷紅、盧巧、祝忠平、劉憲仁、林光海、張永艷、綦聯聲、古怡鳴等。

起草單位

華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隆防爆電氣有限公司、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爾樂電氣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隆電電氣工程有限公司、瀋陽北方防爆股份有限公司、飛策防爆電器有限公司、燎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寶臨防爆電器有限公司、四川華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汾西機電有限公司、河北南午防爆電器有限公司、天津市貝斯特防爆電器有限公司、大慶宏富來電氣設備製造有限公司、飛浦防爆電器有限公司、上海儀器儀表自控系統檢驗測試院、祥華科技有限公司、遼寧海浪防爆電器有限責任公司、沈海防爆科技有限公司、黑龍江能源職業學院、廣東加華美認證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規範規定了海洋工程用防爆操作柱、防爆配電箱、防爆斷路器、防爆按鈕、防爆控制箱、防爆開關、接線箱等防爆電器設備的材質要求、結構要求、性能要求、檢驗規則、檢驗方法、標誌、包裝和貯存。 本規範適用於海洋工程移動式平台、固定式平台及船舶等場所,裝設在可能產生或積聚的爆炸性環境中的防爆電器設備的設計、生產、製造和驗收。 本規範適用於額定頻率為50Hz或60Hz,導體間最高不超過1000V的交流系統,或在額定工作條件下最高瞬時電壓不超過1500V的直流系統的低壓防爆電器設備。

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海洋工程用防爆操作柱、防爆配電箱、防爆斷路器、防爆按鈕、防爆控制箱、防爆開關、接線箱等防爆電器設備的材質要求、結構要求、性能要求、檢驗規則、檢驗方法、標誌、包裝和貯存。
本規範適用於海洋工程移動式平台、固定式平台及船舶等場所,裝設在可能產生或積聚的爆炸性環境中的防爆電器設備的設計、生產、製造和驗收。
本規範適用於額定頻率為50Hz或60Hz,導體間最高不超過1000V的交流系統,或在額定工作條件下最高瞬時電壓不超過1500V的直流系統的低壓防爆電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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