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樂都區文體旅遊廣電局

海東市樂都區文體旅遊廣電局

海東市樂都區文體旅遊廣電局是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東市樂都區文體旅遊廣電局
  • 隸屬: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及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及文物制度措施,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
(二)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產業及旅遊業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的發展及與其他領域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區文化體育活動,指導全區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制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文藝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負責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息收集和發布工作。
(七)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承擔傳統工藝美術的保護、搶救和發展工作。
(八)指導管理全區公共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九)負責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
(十)負責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和查處全區文化旅遊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承擔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
(十三)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宣傳活動。開展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十四)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五)推進應急廣播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十六)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指導全區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布局;組織全區綜合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國內、省內和市內的重大體育比賽。
(十八)研究擬訂青少年體育發展計畫,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十九)負責全區文物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馬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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