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交通運輸局是海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城市交通運輸局
- 領導機構:海城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發展,協調地方鐵路、民航發展建設,建立健全與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機制,最佳化全市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起草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與管理,按規定組織協調省、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協調推進海城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工程、重點鐵路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海城行政區域內重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有關交通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航道及其輔助設施的規劃、利用與監督管理。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管理及市場監管責任,協調鐵路、民航運輸,負責全市道路運輸管理,交通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市路政、運政、航政、農村公路、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等行政執法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水上設施、船用產品及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相關工作,協調組織社會車輛,完成戰備、公共突發事件的緊急運輸工作。
(五)負責指導城市公共運輸、軌道交通運營,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出租汽車行業的法律法規貫徹實施,負責擬定出租汽車行業發展規劃,對違反出租汽車管理規定行為依法查處。
(六)提出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和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七)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內陸水域水上交通行業監管、防治船舶污染。
(八)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研發、引進、推廣及套用,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負責交通運輸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承擔市綜合交通運輸改革領導小組、市春運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一)承擔全市農村公路路政、建設工程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責分工。
1.關於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方面的職責分工。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市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交通行業間政策、規劃和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負責生產要素的運輸綜合平衡與調節,協調組織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運。
2.關於城市軌道交通方面的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
領導分工
王其營: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全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尚德權: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市交通運輸局黨群、農村公路路政執法和運政執法工作。分管黨群辦、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下設農村公路路政執法中隊等執法中隊(室)。負責督促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平安建設、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局黨組及局長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任務;負責協調組織部、紀委監委、總工會、民族和宗教事務局、殘聯等相關部門。
陳 忠: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辦公室、安全、地方海事和安全行政執法工作。分管機關辦公室、安全室、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下設應急安全室等。負責督促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平安建設、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局黨組及局長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任務;負責協調應急局、氣象局、保密局等相關部門。
呂 強: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法規、政府工程、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分管法規室、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下設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中隊等。負責督促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平安建設、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局黨組及局長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任務;負責協調發改局、司法局等相關部門。
內設機構
(一)黨委辦公室(委員制)
負責全局黨組織建設、幹部隊伍建設、黨員隊伍建設和群團組織建設;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任務的宣傳教育及幹部政治理論學習;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受理並查處黨員違反《黨章》和各項行政法規的舉報、控告、來信來訪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系統統一戰線工作;負責全局老幹部工作;負責全系統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畢業安置工作。
(二)行政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督察督辦、綜合調研、綜合性檔案等起草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承擔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局年鑑的編寫;負責全局衛生工作;負責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交通信息通訊網路建設和管理。
(三)信訪安全科
1、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管理和地方海事工作;指導全市交通營運客貨、維修業、物流業的行業管理並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協調有關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並參與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企業勞動工資工作。
組織擬訂全市交通系統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系統標準、質量、計量、設備的技術管理;負責車輛技術性能的監管。
2、負責《信訪條例》的宣傳和信訪信息的發布,負責向來訪民眾宣傳信訪渠道,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行政機關的職責和工作範圍,負責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維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
認真受理民眾來訪、來信、來電,文明接待民眾來訪,承辦上級機關交辦和本單位的信訪事項,並負責上報處理結果。
負責督促、檢查信訪事項落實情況,協調局屬各單位,各部門解決突出信訪問題,參與協調處理與信訪有關的突發事件。對局屬各單位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組織信訪幹部業務培訓。
(四)財務審計科
擬訂全市交通行業有關金融政策和財務、會計、審計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專項資金的預決算、信貸工作;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負責管理公路運價和收費項目;指導全市交通系統審計工作,按規定對交通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審批科
負責對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道路旅客運輸班線從事機動車維修、客運場(站)經營許可;負責全市營運車輛道路運輸證的發放、年審工作;負責全市營運客車更新、轉籍過戶及變更相關信息、營運計程車更新、轉籍過戶審批,營運貨車轉籍過戶審批,負責交通道路運輸證處罰工作。
(六)計畫科
計畫科主要負責鄉、村等公路的立項、審查、核算、維護、養護等工作。
(七)工程科
1、負責申辦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開工報告、招標申請書、評標的報告的申報工作。負責招投標的標底編制、資格預審及招標組織工作。具體組織建設項目的實施,對工程進度質量計量支付和契約履行等進行全方位管理。制定本工程的各項制度和管理辦法。處理解決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審核工程實施中發生的設計變更。組織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作質量的檢查。定期對監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評比。組織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檢查施工單位質檢體系工作情況。
2、負責制定本項工程的管理辦法。定期組織召開生產調度會。
3、負責起草下達項目辦的各項指令、檔案通報和上級檔案的轉發工作。負責下達月、旬、施工計畫和施工調整計畫。負責制定項目辦內業管理和工作制度。複製項目辦各項統計報表、標段工程決算、編制報送建設項目的有關信息資料。定期對監理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評比。組織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檢查施工單位自檢體系工作情況。
(八)檔案室
負責執行檔案管理的各項制度落實,按目標管理要求,熟練掌握各種檔案材料的保管、存放,提供最佳服務,努力開發檔案信息資源。負責收集各個部門和個人手中的檔案、資料,經過整理、立卷、存檔保存。負責編集檔案檔案資料匯集,編制目錄、卡片、索引等。抓好檔案室的八防工作(防盜、防火、防水、防蟲、防潮、防塵、防光、防霉),確保檔案材料的完整與安全。嚴格執行保密規定,嚴格借閱手續和借閱範圍。
( 九 ) 監察室
1、監督檢查交通系統的各級黨組織、行政部門和黨員領導幹部、行政監察對象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國家政策、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等方面的貫徹落實情況。
3、對系統各級黨組織、黨員、工作人員進行遵守黨紀、政紀等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初核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違紀問題,並及時上報真實情況。
4、督促並檢查各二級單位和各科室對局頒的規章制度的執行、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調查系統內熱點、難點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貫徹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關於加強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決定及重要部署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