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發展
2003年1月,成立美蘭區教育科技局,前身為振東區教育科技局,同時設立美蘭區信息管理辦公室和區科學技術協會。
2008年8月,美蘭區科技部門從教育科技部門中分離出來,成立科技和信息產業局。
2010年,更名為區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同時掛知識產權局、地震局牌子),區信息中心自2009年由區政府辦公室劃歸區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管理,為副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海口市美蘭區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有關科學技術、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制度措施,研究提出本區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有關科學技術、工業和信息化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軍民融合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負責管理區級科技經費、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等工作;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公共科技服務平台的發展。
(三)負責研究提出最佳化配置科學資源的措施建議,協調管理本區科技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技術交流和“產學研”結合,加強質量管理。
(四)負責調整本區工業發展布局;負責重點工業項目建設的協調服務;負責監控和預測本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工業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最佳化本區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的建議;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產業配套體系建設,推進重點工業和信息產業鏈的構建。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區工業和信息化信息服務系統及聯繫渠道;培育促進本區科技、工業和信息產業園區建設。
(六)負責協調落實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措施和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問題。
(七)負責指導、協調、促進本區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
(八)負責統籌推進本區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本區電子政務發展;統籌規劃本區“網際網路+”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資源共享及互聯互通;指導本區信息產業布局和產品結構調整。
(九)負責協助有關部門依法監管本區信息服務市場,監督網路之間互聯互通,保障公平競爭。
(十)負責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負責本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組織開展本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本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方面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和企業管理方面人員培訓工作。
(十二)指導各鎮(街道)科技、工業、信息化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