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①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②負責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③負責授權委託供水企業的代收生活垃圾處理費及簽訂代收協定的具體工作;
④負責與供水企業進行垃圾處理費對賬和結轉業務的具體工作;
⑤負責核算各區環衛部門及垃圾清運服務企業的垃圾清運業務成本,向市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垃圾清運經費劃撥計畫;
⑥收集、整理全市繳納生活垃圾費用戶信息,建立並維護全市用戶基礎信息資料庫;
⑦配合市政府徵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宣傳工作,普及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政策和法律知識,提高市民的環境衛生意識;
⑧負責本所兩個文明建設工作;
⑨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