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關於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實施意見

《海南省關於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實施意見》由海南省發布,提出建立“土地超市”制度,以破解“項目等土地”問題,提高土地資源要素保障水平,促進項目“簽約即拿地”“拿地即開工”, 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高質量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關於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24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土地超市”制度是指,通過建立“土地超市”信息平台,實現歸集產權明晰的存量建設用地、發布公開透明的土地信息、配對有效精準的項目要素、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選擇、實施規範高效的服務監管為一體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監管制度體系。
該《實施意見》的第一條規定便要求,“土地超市”統籌提供充足的產業用地,拓展土地來源渠道,將政府已完成收儲的土地,符合規劃和“淨地”要求的批而未供土地,依法有償收回、無償收回且具備新供應條件的土地(含閒置土地),符合入市條件的農村集體(城中村、城郊村)和農墾經營性建設用地等,納入“土地超市”。適時搭建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台,將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供而未用土地和其他土地也納入“土地超市”。
第六條規定要求,深化標準地供應,在各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用地審批等環節嚴格審查,從源頭上保障各項標準落實,合理確定用地規模,防止無效項目。供地時,市縣要依據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標準,綜合確定合理可行的規劃條件及控制指標、對賭要求,納入供地方案,實行標準地供應。對超過2年仍未落實項目的批而未供土地,將自動納入“土地超市”。
此外,《意見》還提及,要實施土地批後常態化監管,並明確嚴格監管土地利用過程中違法調整規劃、不按照規劃建設、土地閒置等問題,對文旅康養項目應當在土地出讓時明確自持要求,不得分割銷售,防止變相開發房地產和圈占土地。
公開信息顯示,此前海南便曾出現過開發商獲取地塊後長期未開工,最終被收回的情況。2021年底,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曾在官網公布一則不動產權證書作廢公告,恆大下屬多個公司所屬地塊被無償收回。
被收回的地塊均存在因公司原因超過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兩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情況,根據《閒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四條和《海南省閒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恆大旗下的8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被依法收回。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師梁楠向第一財經表示,“土地超市”制度有利於將海南省內符合條件土地進行統籌梳理,極大地提升土地“貨源”的充裕性,同時也有利於降低部分地塊的空置率、盤活存量土地。
梁楠認為,“土地超市”平台集土地信息歸集、查詢發布、智慧型選址、政策指引和招商地圖等功能於一體,企業可通過查看地塊信息、周邊配套等快速將地塊與自身開發需求進行匹配,促進企業從“等地塊”向“選地塊”模式轉變,使企業擁有更多的自主選擇權,同時也加快了企業從選地到開發,再到項目落地整個環節的推進速度,對解決“項目等土地”問題有積極作用。
“實施土地批後常態化監管,有利於規避企業拿地後違法調整規劃、未按規劃建設開發、以及土地閒置等問題,有利於遏制因企業圈占土地而造成資源浪費等現象產生。

發展歷史

2022年5月24日,海南省發布了《關於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建立“土地超市”制度,以破解“項目等土地”問題,提高土地資源要素保障水平,促進項目“簽約即拿地”“拿地即開工”, 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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