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月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35次常務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
- 頒布時間:1997年03月13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3月13日
- 頒布單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1997年1月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35次常務會議通過。
1997年1月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35次常務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和監督本省行政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檔案來源】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 海口市行政程式規定 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94號 《海口市行政程式規定》已經2013年4月18日十五屆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長:倪強 2013年6月7日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行為,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公民、...
第一條 為規範海洋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和監督海洋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海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海洋行政處罰聽證程式,是指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對《海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重大海洋...
第四條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合法原則。依據法定許可權,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裁量條件、處罰種類和幅度,遵守法定程式。(二)過罰相當原則。以事實為依據,處罰種類和幅度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相當。(三)公平公正原則。對...
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的重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及相關業務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海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4號)規定的錄用條件和程式,實行公平競爭,擇優錄用。對行政執法人員要嚴肅...
1、聽證組織者聽證組織者在聽證程式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一般為有權做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通過立法形成了三個領域的行政聽證,即行政處罰聽證、價格決策聽證和行政立法聽證。但就這三個領域的聽證來講,其關於聽證組織者的規定都呈現出一定的局限性。為完善我國行政聽證組織者制度,立法應對以下問題做出規定。(1).對...
聽證程式是指行政機關為了查明案件事實、公正合理地實施行政處罰,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通過公開舉行由有關利害關係人參加的聽證會廣泛聽取意見的程式。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上海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試行規定》、《公安部關於行政處罰聽證範圍中“較大數額罰款”數額的通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稅務行政處罰聽證是稅務機關作出重大行政處罰決定之前,在稅務機關派出專門人員或者機構的主持下,由直接參與案件調查取證的稅務人員或部門為之一方,被認為違法的當事人為一方,有關證人等共同參加,由稅務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以進一步澄清事實,核實證據的法定程式。一...
(六)其他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具體套用問題由省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扣留車輛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
第一條 為了規範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聽證程式,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財政部門行政處罰的聽證,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和便利的原則,保障當事人陳述、申辯和質證的權利。第三條 聽證由擬作出財政行政處罰的財政部門組織,具體組織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 (2018年12月2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公布,根據2021年7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2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修改〈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式暫行規定〉等二部規章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第一條 為加強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促進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海南省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適用本...
1998年1月21日法務部部務會議通過。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司法行政機關對依法應當進行聽證的行政處罰案件在作出行政處罰...
第一條 為了規範海關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海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當事人申請舉行聽證的,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海關作出暫停從事有關業務、暫停報關...
(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財政部作出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行政處罰的,“較大數額”、“較大價值”標準為對公民作出1萬元以上的處罰,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10萬元以上的處罰。 地方財政部門作出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行政處罰的,其聽證相關數額標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
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申請行政複議的,由該組織的主要負責人作為行政複議代表人;沒有主要負責人的,可以由推選的負責人作為行政複議代表人。同一案件行政複議申請人為五人以上的,應當推選一至五名代表人參加行政複議;在指定期限內未選定代表人的,由行政複議機關指定。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的規定...
為了保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正確實施行政處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的聽證,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屬於聽證範圍的行政處罰案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依法聽取聽證參加人的陳述、申辯和質證的程式。第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舉行聽證,適用...
第一條 為了保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正確實施行政處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的聽證,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屬於聽證範圍的行政處罰案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依法聽取聽證參加人的陳述、申辯和質證的程式。第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舉行...
第一條 為了貫徹行政處罰公正、公開的原則,建立、健全海關行政處罰聽證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海關聽證的範圍為取消或暫時取消企業的報關資格、 吊銷報關員證書,對自然人處以1萬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組織10萬元以上的罰款以及海關認為有必要進行聽證的其他行政處罰。第...
省財政廳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本規定由省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5月5日起施行。領導分工 蔡強:黨組書記、廳長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預算處、監督檢查與內審局。曹樹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分...
《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暫行辦法》是為了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保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而制定的辦法。該辦法於2018年12月21日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本辦法共六章三十五條,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式暫行規則》經1998年6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頒布施行。1998年6月29日 青海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式暫行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
《湖南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是一部湖南省政府相關部門於2001年03月19日發布,2001年05月01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規定信息 【發布單位】81702 【發布文號】省政府令第136號 【發布日期】2001-03-19 【生效日期】2001-05-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規定全文 湖南省行政處罰聽證...
(五)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部門規章對前款規定的數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章 聽證組織機關、組成人員和聽證參加人 第六條 聽證由擬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處罰實施機關組織。受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擬作出行政處罰需要聽證的,由委託的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第七條 ...
嚴格遵守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民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進行聽證。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和風險評估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未經風險評...
上海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試行規定發布日期1996-08-26 【發布單位】809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6-08-26 【生效日期】1996-10-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上海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試行規定 (1996年8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了規範行政處罰聽證程式...
因此,法制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一條規定:“鼓勵和支持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改革創新。企業的改革創新未達到預期效果,但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免於追究企業經營者的責任:(一)改革創新方案制定和實施程式符合有關規定;(二)企業經營者個人和所在單位沒有牟取私利;(三)未與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惡意串通,損害公共利益...
(十一)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制定和完善水務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項目的相關規定、審批程式、工作制度等;負責省水務廳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發證工作;負責受理與行政許可和審批有關的政策法規和辦件的諮詢;負責省政務中心與廳機關的工作銜接;完成省政務中心和廳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省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辦公...
綜合執法部門實施查封、扣押措施,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式和期限。第二十四條綜合執法部門採取查封、扣押措施後,應當及時查清事實,在法定期限內依法作出沒收、銷毀和解除查封、扣押等處理決定。第二十五條綜合執法部門應當妥善保管扣押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損毀。屬於易燃易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