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

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是海南省教育廳評選的稱號。

歷史發展,範圍內容,評估程式,學校名單,價值意義,

歷史發展

2011年,海南省教育廳印發《關於開展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創建活動的通知》(瓊教辦〔2011〕38號)。
2012年,海南省教育廳開展第一批“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評選。
2014年,海南省教育廳開展第二批“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評估工作。
2015年12月28日,海南省教育廳公布第二批“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名單。
2018年,海南省教育廳開展第三批“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評估工作。

範圍內容

評估範圍: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稚園家長學校。
評估內容:1.辦學條件:4項內容,分值為20分;2.組織管理:4項內容,分值為20分;3.教學活動:5項內容,分值為26分;4.辦學效益:4項內容,分值為26分;5.辦學特色:2項內容,分值為8分。滿分為100分。達到90分可推薦申評省級示範家長學校。

評估程式

(一)申報學校自評
各學校要成立以校領導為組長,有班級主任、退休老教師、家長代表參加的自評小組,對照《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評估表》(見附屬檔案二),逐項打分並填入相應欄目中。同時要組織力量,逐項提供佐證材料、建立檔案,以備上級評估核查。自評總分達到 90分以上,可以申評省級示範家長學校。
申評海南省示範家長家校的學校,要認真填寫《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申報表》(見附屬檔案三),寫好自評報告,並參照《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評估材料要求》(見附屬檔案四)備好相關材料,按時報市(縣)教育局評估小組。申評海南省示範家長家校的廳直屬學校的有關材料直接報省教育廳關工委。
(二)市縣評估推薦
各市縣教育局要成立以分管局長為組長,有相關部門負責人、關工委老同志參加的評估組,通過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實地考察、問卷調查、個別訪談等方式,對申評學校進行評估。對達到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標準的,經市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後,按照要求將評估推薦的書面材料(附屬檔案四)一式2份並電子版上報省教育廳關工委。
(三)省評估審核
在各市縣、各學校做好評估推薦、報送材料的基礎上,我廳將組織評估組,對各市縣、廳直屬學校推薦的“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逐校進行評估審核,並形成評估報告,報經省教育廳批准後授予“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稱號。

學校名單

第二批“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海口市瓊山區第一國小、海口市瓊山區第二國小、海口市瓊山區第三國小、海口市龍華區義龍中學、三亞市第一國小、三亞市第七國小、儋州市實驗國小、文昌市文昌中學、文昌市文西中學、文昌市會文中心學校、瓊海市實驗國小、萬寧市祿馬學校、萬寧市新中中心學校、五指山市紅星學校、東方市民族中學、屯昌縣紅旗中學、屯昌縣國小、屯昌縣西昌中心國小、澄邁縣第二國小、臨高縣紅華國小、臨高縣皇桐中心國小、昌江黎族自治縣思源實驗學校、陵水黎族自治縣民橋國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思源實驗學校(國小部)、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思源學校

價值意義

海南省示範家長學校在提升家長的素質,突出家長在親職教育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動性,積極構建學校與家庭緊密合作的親職教育網路等方面發揮了示範和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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