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現將我廳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以下簡稱本年度工作報告)向社會公布。
本年度工作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諮詢處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部分指標統計圖表等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從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廳加強政務信息平台建設,拓寬信息公開渠道,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國辦發〔2021〕12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規範,加強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全面提升政務公開的標準化、規範化水平。進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務服務水平,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和滿意度。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21年,廳入口網站主動公開各類信息542條。其中,概況類信息9條,政務動態信息55條,信息公開目錄信息331條。主動公開信息聚焦在執法辦案、平安建設、便民服務、交通管理、掃黑除惡、政策法規等領域。
截至2021年底,我廳網站累計獨立用戶訪問總量421183次,累計總訪問量達951574次;網站主動接受公眾監督,公開反饋,做到“有問必答,留言即復”,2021年受理公眾留言20條。微信公眾號關注用戶數增至3136人,共推送發布微信信息110期,發布信息475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1年,我廳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共22件,均嚴格按照《條例》與《辦法》的要求,在時限內進行答覆。其中,予以公開21件,部分公開1件。全年沒有涉及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案件。
(三)加強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發布審查機制,梳理信息公開目錄和事項清單,對公開信息堅持“先審查、後公開”的審核原則,貫徹“該公開的全部公開,該保密的堅決保密”和“誰提供,誰審核,誰負責”的工作要求,對各直屬單位在入口網站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內容審核和保密審查,確保信息公開的安全性、權威性和準確性。
(四)加強公開平台建設
一是持續加強政府網站欄目建設。認真做好廳入口網站運行維護。利用“全國政府網站大數據檢測平台”“全國政府網站信息報送系統”等工具做好網站監測,提高網站信息糾錯能力。
二是持續完善信息公開專欄。新增黨史學習教育、海南自貿港政策(中英文專題專欄)、反詐宣傳專題專欄3個,並按要求及時進行內容更新。
三是改進網站智慧型搜尋功能,同步完成網站的適老版、無障礙瀏覽及智慧型問答服務改造,加強廳入口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海南警方”微信公眾號的整體聯動和無縫銜接。
(五)監督保障情況
根據《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進一步分解任務、壓實責任,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規範審查程式,落實審查責任。加大隊伍建設力度。組織開展信息員培訓,明確欄目維護責任,確保網站維護工作機制順暢。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 制發件數 | 本年 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範性檔案 | 4 | 0 | 27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976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4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複申請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廳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時也還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開的計畫性不夠;二是多渠道多形式政策解讀的手段還不夠新、不夠多。
2022年我廳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對於加快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及加強行政權力監督制約的重要意義,增強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和政府信息公開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強化責任落實,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紮實推進。
2.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增強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意識,創新公開方式,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公開,對涉及民眾切身利益和廣大企業主體的重點、熱點問題力爭做到及時、全面準確公開,確保政務公開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3.持續加強政策解讀。在優秀解讀範例基礎上,不斷總結最佳化;加大負責人解讀和專家解讀比重,豐富解讀視角;製作視頻解讀,補全解讀形式短板。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省公安廳辦理省“兩會”建議提案54件,其中省人大建議15件(主辦4件,分辦2件,會辦9件),省政協提案39件(主辦9件,分辦6件,會辦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