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國旗護衛隊(National Flag Guards of Hainan University)由共青團海南大學委員會海南大學人民武裝部共建,隸屬於海南大學軍事愛好者協會,接受海南大學人民武裝部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大學國旗護衛隊
- 外文名:National Flag Guards of Hainan University)
- 地區:海南大學
- 職務:國旗護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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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衛隊簡介
海南大學國旗護衛隊主要負責訓練、管理國旗護衛隊隊員,執行學校每月月初、軍訓、校運會、以及校慶等重大活動開幕式的升國旗儀式。在這裡聚集了我校的大部分退伍軍人和國防觀念比較強的在校大學生,是一支“身在校園,心繫國防”的特殊隊伍!在訓練之餘,國旗護衛隊隊員還積極參加“2009海口防空演練”、突發事件應急分隊等各類演練和安全保衛工作,得到了校領導和同學的一致好評!
隊訓
責任、榮譽、忠誠。
行動指南
心繫國旗、樂於奉獻、嚴守紀律、率先垂範。
口號
護我國旗、壯我國威。
入隊宣誓詞
面對國旗我莊嚴宣誓:我志願加入海南大學國旗護衛隊,用我火紅的青春,譜寫國旗禮讚,用我生命的熱血,捍衛國旗尊嚴。團結奉獻,艱苦奮鬥,務力實行,博學創新,心繫國旗,愛黨愛國,自我完善,率先垂範,護我國旗,壯我國威!
選拔標準
1、要求新隊員為團員或黨員。
2、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
3、男生身高要求在1.70~1.88米,女生身高要求在1.60~1.75米。
4、有較強的愛國主義精神,無犯罪及不良行為。
5、學習、工作認真嚴謹,誠實穩重。
6、具有相關經驗者優先錄取。
護衛隊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國旗,是一個國家的標誌,也是一個國家主權的象徵,護衛國旗,是一項光榮而神聖的任務。
第二條、我校國旗護衛隊主要擔負學校每月,重大節日的升降旗儀式以及學校重大活動的禮儀執勤任務。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於海南大學國旗護衛隊現役隊員。
第四條、海南大學國旗護衛隊現役隊員必須嚴格執行本條例的規定。國旗護衛隊指導員、副隊長和各班班長對貫徹執行本條例負有直接責任,必須嚴格要求,檢查監督隊員認真貫徹落實。
第二章內務條例
第五條、國旗護衛隊隊員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第六條、聽從指揮,服從管理,做到令行禁止。
第七條、培養愛國主義精神,學習工作認真謹慎,誠實穩重。
第八條、團結互助,遵守社會公德,講究文明禮貌。
第九條、國旗護衛隊隊員在工作中,按要求著裝,不得佩戴首飾。
第十條、男隊員頭髮不得超過4厘米,女隊員頭髮不得披肩。男女隊員一律不得染髮。
第十一條、國旗隊隊員對國旗隊隊服要妥善保管,不得私穿隊服,不得私自外借,更不得損壞隊服。若某隊員發生隊服損壞或丟失,給隊員要照價賠償,且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 、隊員要注意個人形象,不得有不良嗜好。
第三章紀律條例
第十三條、 國旗護衛隊隊員每星期要按要求參加集訓,集訓時間根據具體是情況而定。
第十四條、 國旗護衛隊每月應召開不少於一次的隊務會,隊務會由指導員主持,全體隊員參加,主要研究、總結護衛隊近期工作並安排下一階段工作,會議時間不得超過兩個小時。
第十五條、 國旗護衛隊訓練或舉行正式活動集合前都要點名,所有隊員必須按要求準時集合。
第十六條、 國旗護衛隊隊員需要請假時,應先用A4型信紙寫好請假條向指導員請假,指導員簽字後生效。
第十七條、 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寫請假條請假,可用電話請假,此種請假方式必須經指導員或副隊長同意,並且事後補寫請假條向指導員或副隊長解釋具體情況,否則視為無效請假。
第十八條、 國旗護衛隊隊員請假條內容必須真實,一經發現隊員弄虛作假,立即開除隊籍。
第十九條、 請假條經指導員簽字同意後,上交保存。
第二十條、 國旗護衛隊隊員累計無故不到達兩次,開除隊籍。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以及受系以上通報批評或處分的隊員,查實後應立即開除隊籍。
第四章獎懲條例
第二十二條、 國旗護衛隊隊內定期對隊員進行考評,考評的內容包括訓練態度、出勤次數、內務情況、團隊精神。
第二十三條、 考評優秀的隊員在隊務會上通報嘉獎,並有機會提拔為班長、副班長。
第二十四條、 多次在國旗護衛隊考評中考評優秀,且在學院期末評優在良好以上的隊員,年終將獲得“海南大學優秀國旗護衛隊隊員”榮譽稱號及榮譽證書。
第二十五條、 對表現優秀且對國旗護衛隊有重大貢獻的隊員,年終評選優秀隊員時優先考慮。
第二十六條、 國旗護衛隊隊員每月請假次數累計達兩次者(除因上課請假以及不可抗拒的因素請假者之外),下個月不得參加升旗工作,累計達三次者,轉為預備隊員(不得參加升旗工作),累計達四次者,立即開除隊籍。
第二十七條、 條例各章未標明獎懲辦法的條款,隊員違反一次,警告;兩次,罰一個月不得參加升旗;三次,開除隊籍。
第五章組織條例
第二十八條、 海南大學國旗護衛隊由海南大學人民武裝部和共青團海南大學委員會共建。隸屬於海南大學軍事愛好者協會,同時接受海南大學人民武裝部和共青團海南大學委員會指導。
第二十九條、 國旗護衛隊設指導員一名,副隊長兩名,總教官一名,教官若干名,國旗護衛隊實行分班制,每班設班長、副班長各一名。
第三十條、 指導員全面主持國旗護衛隊日常工作,負責日常升降旗人員安排、隊形排列以及人員調動,督促幹部各盡其責,協調各班之間的關係,不定期對各班進行檢查,定期向上級匯報隊內各項工作。
第三十一條、 副隊長協助指導員搞好國旗護衛隊的各項工作。具體制定國旗護衛隊的各項工作計畫並上報協商執行。
第三十二條、 各班班長、副班長負責組織本班訓練,及時向指導員或副隊長匯報本班工作,並協助指導員、副隊長搞好本班工作。工作要求認真、謹慎,做到一個班的表率。
附則
一、《海南大學國旗護衛隊新隊員選拔標準》
1、要求新隊員為團員或黨員。
2、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
3、男生身高要求在1.70~1.88米,女生身高要求在1.60~1.75米。
4、有較強的愛國主義精神,無犯罪及不良行為。
5、學習、工作認真嚴謹,誠實穩重。
6、具有相關經驗者優先錄取。
二、海南大學國旗護衛隊
隊訓:責任、榮譽、忠誠。
行動指南:心繫國旗、樂於奉獻、嚴守紀律、率先垂範。
口號:護我國旗、壯我國威。
三、《海南大學國旗護衛隊隊員入隊宣誓詞》
面對國旗我莊嚴宣誓:我志願加入海南大學國旗護衛隊,用我火紅的青春,譜寫國旗禮讚,用我生命的熱血,捍衛國旗的尊嚴。團結奉獻,艱苦奮鬥,務力實行,博學創新,心繫國旗,愛黨愛國,自我完善,率先垂範,護我國旗,壯我國威!
四、《海南大學國旗護衛隊共同條例》的執行權及修改權歸海南大學軍事愛好者協會國旗護衛隊所有。
五、本條例自2007年12月1日起實施,2009年11月第一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