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地震局

海北州地震局為隸屬州政府辦公室副處級參公事業單位,受州政府辦公室委託,行使全州防震減災行政管理職能,依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編制4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北州地震局
  • 簡介:防震減災行政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擬定本市防震減災實施辦法、技術規範及有關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與檢查監督。
(二)組織制訂全州防震減災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管理地震動參數區劃,負責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管理;檢查、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
(四)負責全州重大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審查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從業單位和人員的資質。
(五)負責全州地震監測預報(群測群防)工作;承擔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州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辦事部門的職責;對地震震情和災情進行速報;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提出本州地震應急預案和綜合防禦措施,報州政府辦公室批准後實施,並檢查、監督其落實;編印震情信息;參與制定災區重建規劃。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震減災法規宣傳,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社會公眾防震減災意識。
(七)組織指導防震減災科學技術研究與攻關,以及防震減災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八)承擔州政府辦公室和省地震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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