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海倫市人民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地區:海倫市
  • 所屬部門:海倫市人民政府
  • 榮譽:2020年黑龍江省脫貧攻堅獎組織創新獎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獎榮譽,

機構簡介

根據《海倫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設立海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人事局的職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的機關事業保險局、市勞動就業局的行政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將原市教育局負責的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職責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增加的職責
工資統發工作中工資數據接收、匯總、維護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3、加強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4、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5、加強促進就業職責,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7、加強推動創業職責,強化創業促就業職能,加強創業服務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同意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對人力資源職業中介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簡歷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教育工作;組織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的實施意見;擬訂街道(鄉鎮)、社區基層就業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基層工作體系建設;擬訂創業促就業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運營政策和實施辦法;負責市內職業介紹機構的審核和監管;負責對市值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指導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剩餘保險政策執行情況。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式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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