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文藝社

浮生文藝社(原名:浮生劇社)成立於2002年,是天津農學院唯一的院級專業性綜合文藝表演社團。社團創始人是京劇演員范岩斌和德雲社相聲演員高峰。社團活動主要圍繞話劇、相聲、歌舞主持等藝術形式展開,並正向其他藝術形式擴展。社團成立後一直致力於培養社員的藝術修養,豐富學校的文化生活,每學期定期舉辦話劇、相聲、歌舞等專場演出,且多次應學院及學院各系的邀請進行文藝演出,並在校外舉辦了數次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浮生文藝社
  • 原名:浮生劇社
  • 成立時間:2002年
  • 創始人:范岩斌、高峰
  • 現任社長:顧震
社團概括,社團理念,下屬部門,

社團概括

浮生文藝社(原名:浮生劇社)成立於2002年,是天津農學院唯一的院級專業性綜合文藝表演社團。社團創始人是京劇演員范岩斌和德雲社相聲演員高峰。社團活動主要圍繞話劇、相聲、歌舞主持等藝術形式展開,並向其他藝術形式擴展。社團成立後一直致力於培養社員的藝術修養,豐富學校的文化生活。社團致力於發展自己的社團文化,積極倡導教育和培養社員的大膽創新、團結互助、愛社愛校的精神。社團的發展規劃並不局限於現在的藝術形式,也向曲藝、書畫、樂器以及Cosplay等方向拓展。除了校內活動,社團也一直努力與外校社團緊密接觸,現已與天津師範大學天津外國語學院、天津商學院、天津理工大學、天津城市建築學院、天津輕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等高校有活動往來。社團力爭走出校門,走向社會,為社團宣傳擴大影響的同時,也力爭為天津農學院樹立良好形象,擴大其的影響力。
社團每學期定期舉辦話劇、相聲、歌舞等專場演出,且多次應學院及學院各系的邀請進行文藝演出,並在校外舉辦了數次活動。如:
@在天津農學院西校區禮堂演出大型話劇《夢裡花落知多少》;
@在天津農學院西校區禮堂主辦了以“釋放激情,暢想明天“為主題的大型文藝晚會;
@社員周金亮、張浩憑藉相聲《學說天津話》,與學校其他文藝愛好者一起代表學校參加了天津經濟廣播《播客部落格》節目;
@2007年,我社團承辦了天津農學院第六屆社團展示月開幕式相聲專場,暨相聲走進校園活動;
@相聲分部在選修課《相聲鑑賞》上舉辦了相聲專場,把相聲這種傳統藝術形式搬上了學校的課堂;
@2008年,我社團與天津相聲廣播聯合舉辦了“歡聲笑語校園行“高校巡演系列活動天津農學院站,暨天津農學院第七屆社團展示月開幕式大型演出,並在閉幕式上演出節目;
@2009年,我社團06、07兩屆社長來我院舉辦演唱會,在學院影響很大;
@2009年,我社團在天津理工大學舉辦的相聲專場活動中演出《八扇屏》、《香水無毒》等數個相聲
@2012年,我社團成功舉辦十周年社慶;
@2013年,我社團相聲部再次與相聲廣播合作歡聲笑語校園行高校巡演系列專場天津農學院站;
……

社團理念

社團理念
浮華盡去,生源於空,劇藝吾愛,社鑄英才。
社團宗旨
彰顯才華,娛樂大眾,在自己的舞台上演繹靚麗青春,炫出人生之路。
社團精神
大膽創新、團結互助、愛社愛校。

下屬部門

浮生文藝相聲社
浮生文藝歌曲社
浮生文藝吉他社
浮生文藝KS街舞社
浮生漫時光攝影社
社團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名稱
本社團全稱“浮生文藝社”,簡稱浮生社。
第二條:組織性質
本社團是天津農學院學生自願參加並組建的學生社團。是由天津農學院農學系老師監督和引導的非盈利性社團。
第三條:社團宗旨
為天津農學院增添活躍氣息。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四條:社團活動範圍
(一)各部的平時活動,主要以教學交流為主;
(二)選拔優秀節目選手;
(三)為迎新、新年晚會輸送人才;
第三章:會員
第五條: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有天津農學院學籍
(二)遵守校規,校紀
(三)遵守社團聯及社團的各項規定
(四)提出申請加入並批准者
(五)承認本社團章程
第六條:會員權力
(一)本社團的選舉權、表決權、被選舉權
(二)參加社團活動
(三)社團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社團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七條:會員履行義務
(一)執行社團決議
(二)維護社團權益
(三)積極參加社團活動
(四)按照規定繳納社費
第八條:會員的退出和除名
(一)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社團;
(二)根據本人自願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即可退出社團,取消組織成員資格;
(三)有嚴重影響社團名譽行為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學校名譽、觸犯法律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
(四)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社團大會研究可予以開除。
第四章:組織機構及負責人
第九條:社長的職責
(一) 負責確定本社團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 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會;
(三) 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
(四) 負責社團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五) 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支持。
第十條:社長權力及義務
(一)服從社聯、團委的領導;
(二)定期召開例會並制定本社團的規章制度、活動計畫;
(三)組織社團成員開展各項活動;
(四)根據社團規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會費,吸收和處分成員;
(五)負責開展各項活動,並做好工作記錄及活動總結;
(六)加強校內、外之間的社團交流,擴大社團影響,樹立社團良好形象;
(七)培養推薦社團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第十一條:副社長職責
副社長協助社長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負責的各項工作,社長不在時,代理社長管理社團。
第十二條:社團部門職責
(一)浮生相聲社
1.負責迎新、新年晚會以及相聲大會的表演工作
(二)浮生歌曲社
1. 負責迎新、新年晚會的歌曲演出部分
2. 為樂隊輸送人才以及有關的交流活動
(三)浮生KS街舞社
1.負責迎新、新年晚會的街舞演出部分
2. 與天津KS 街舞工作室聯合做好學員教學工作
(四)浮生吉他社
1.負責迎新、新年晚會的歌曲演出部分
2. 吉他吉他授課和指導
3.舉辦草地音樂節和吉他大賽
(五)浮生漫時光攝影社
  1. 負責迎新、跨年晚會的攝影攝像部分
  2. 攝影教學授課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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