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浦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浦江縣中山北路97號 
  • 所屬部門:浦江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浦江縣
  • 現任領導:樓志靜(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領域的統計工作。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監測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負責全縣技工院校畢業生就業的管理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家庭服務業發展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
(三)承擔人才開發有關工作。協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人才工作有關重要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全縣人才選拔、培養、引進等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綜合管理,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負責技能人才隊伍綜合管理,推進技工院校建設,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負責人才國際交流合作有關工作。
(四)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工作。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和標準,依法對其基金進行監督,提高基金統籌層次。組織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審核相應基金預決算。組織實施基金安全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管理所屬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完善相應服務體系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工作。
(六)統籌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樓志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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