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浦城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辦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浦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辦〔2011〕25號)和中共浦城縣委、浦城縣人民政府《關於浦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浦委〔2011〕38號),設立浦城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加掛“浦城縣民防局”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浦城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級別:正科級
  • 性質: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職責:負責管理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監督指導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管理本縣行政區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二)擬訂全縣人民防空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並依法組織實施。
(三)擬訂全縣城市防空襲預案及各項保障計畫,組織人民防空演習(練);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四)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建設規劃;開展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系統建設與管理。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指導、監督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落實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中落實人民防空工作要求;指導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
(六)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的管理,提出編制全縣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的建議。
(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空防災知識和技能。
(八)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
(九)組織開展民防工作,完善全縣防空防災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平時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十)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協助有關部門消除空襲後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縣人武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設1個內設機構:綜合股。

人員編制

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級職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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